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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择时而出 车市结构性调整不期而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5日 00:45  21世纪经济报道

  “保持目前的高油耗政策,必将导致中国趋于和美国相同的(汽车)消费结构。”

  燃油税开征后的效应,用陈清泰的话就是“政府通过政策、法规杠杆影响消费者,通过后者的货币选票,最终影响厂商的生产营销和开发行为”。

  11月,开征燃油税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

  22日,在中欧工商管理学院举行的2004年汽车产业高峰论坛上,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透露,“燃油税方案已经通过,只是因目前油价过高而未公布。”

  5年的漫长等待,从1998年底时任财政部长项怀诚公开说“应取消养路费,实施燃油税”至今,物易时移,却始终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油价从当初的20多美元最高涨至50多美元,为什么此时燃油税方案又被通过了呢?市场评论人士金学伟指出,“长期的廉价能源政策以及与之相配的高能耗低产出,造成了中国能源的紧缺,它已经在给中国乃至世界敲响警钟:在能源消耗上,世界容不下第二个美国。”

  矛头直指汽车业

  2002年迅速崛起的汽车业,成了谋杀燃油的头号杀手。

  “目前中国的汽车油耗过于奢侈”。陈清泰指责,“轿车平均百公里油耗高于欧洲、日本。近年来,不仅高油耗SUV车在超常增长,而且世界顶级豪华车纷纷看好中国,并在刚走出低收入行列的中国设厂生产。”

  中国大众汽车消费刚刚起步,人均GDP只有1000多美元,但在中国许多大城市,汽车排气量、车身尺寸、汽车重量等平均水平不仅比50年代的欧洲、1960、1970年代的日本大众汽车消费起步时高了很多,甚至要高于今天欧洲的一些大城市。

  2003年,美国GDP为10.9万亿美元,人均3.75万美元,花在交通运输上的油钱仅占其GDP的1.26%。同样大手大脚地吃油,却是人均GDP刚过1000美元的中国无法承受之重。

  据统计,2003年我国原油消费量2.52亿吨,全年原油进口量9112.63万吨,原油对外依存度为36%,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其中,车用燃油消耗达到7000万吨,约占2003年石油消费量的1/3。按每桶均价28美元计算,去年中国车用石油143.67亿美元,已占去GDP总量的1.02%。而中国的轿车普及率还只是美国的一个零头。

  陈清泰认为,“保持目前的高油耗政策,必将导致和美国相同的(汽车)消费结构。”假设中国轿车的普及率和美国相同,且油耗水平也相同,那么,中国的交通耗油将达到5520亿美元,相当于2003年GDP的39.43%。即使仍按36%的进口比例,并忽略石油涨价因素,中国年进口石油的花费也要达到1987.2亿美元。

  现实逼迫中国必须结束对美国模式的单纯模仿,走高效、节能、环保的新型发展之路。

  对于世界来说,中国高油耗也是一个噩耗。与美国同样的油耗和更多的人口,在轿车普及率相当的未来,将意味着世界上石油不需几年,就会被中美两国用完。届时,新的石油危机将会产生,随之而来的将是新一轮的全球经济危机。1973年和1980年两次“石油危机”均导致发达国家陷入严重的经济衰退。

  燃油税方案依旧

  现待实施的燃油税方案正是将对陆上交通工具征收燃油税列在首位。

  11月,交通部公路司的一位官员在接受采访时称,“燃油税方案还是2000年的那套方案。”

  中央财政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回忆,“纳税对象是所有使用燃油的消费者,但航空、军事、农用油可以免税。”当年他参与了燃油税方案的调研和设计工作。

  此外,“当年设计将生产环节征税,即通过几百个炼油厂的出厂环节征收燃油税。这样征税的主要原因是当时电脑使用不普及,通过加油站征收容易跑税。”刘桓说。

  据悉,当年打算推出燃油税,主要是因为费改税方案是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取消路桥收费,改征燃油税,能提高公路的使用效率,也能增加国家税收,减少偷漏税。海南省是全国最早实行“燃油附加费”的地区,将柴油车实行养路费、过路费、运输管理费合并,每月收300元,多数汽油车则按每吨1500元征收“燃油税”,按密度折算,每升1.15元。1994年,当年的燃油费收入为4.5亿元,远高于此前的2.2亿元的路桥费收入。

  这项原本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燃油税方案,原定于1999年在全国实施,却因种种原因,一拖再拖。

  一种说法是当年燃油税方案是按照国际原油每桶15美元设计的,国内汽油每升2.25元,柴油每升1.90,燃油税率为50%;另一种说法是每升油征税1.1元至1.15元。如今国际市场石油扶摇直上,最高55美元多,本周一收盘价为49.5美元。

  “燃油税出台,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刘桓叹息。

  如果在1999年推出,国际油价正处低位。但因为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只有将“公路养路费“改为”燃油附加费”的条款,并无“燃油税”一说,国务院提出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却两次未获人大常委会通过。因此在征燃油税无法律依据的思想主导下,燃油税就此搁置。

  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后,首次将燃油税列入法律。但正在考虑推广燃油税后路桥富余人员的安置等问题时,油价就蹿上去了。于是燃油税再次搁置,以等待下一轮油价的下降期。等到2001年,大家又期望油价能从30美元每桶跌至25美元。但其后油价又进一步狂飙,开征燃油税似乎变得遥遥无期。

  忽如一夜春风来,燃油税方案突然又被通过了。其实以目前状况看,当初阻止开征燃油税的矛盾依然存在,无论是在征收环节,还是征税对象上,甚至更为严重。

  仅在生产环节上征收将鼓励油品走私。这在油价高涨的今天,更显得严重。刘桓指出,“以97号油为例,现价每公升3.9元。征收燃油税后,需缴税1.3元,税后每公升油价5.2元。这比国外至少贵1.5元,巨大的套利空间,将诱惑非法分子走私。”而在1999年这种差距甚微。

  对纳税对象的质疑也不绝于耳。一是农用油不用纳税,但如何界定农用油呢?如果有人购买了免税的农用燃油后,用于应征税的领域,一样会产生逃税行为。如何管理呢?二是,按当初设想,取暖用油也要纳税。“但现在因北京奥运会,燃煤锅炉改为燃油,增加北方居民和生产企业的压力。”刘桓指出。

  最大的隐患还不在于此,在最近举行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燃油税又成了一个热门话题。现在征收燃油税会在多大程度上对抑制物价和高需求产生负面效应?谁也无法判断,但专家们和管理层对此都很担心。

  支持征收燃油税的专家认为,燃油税在整个物价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不到1%,所以对物价上涨的影响有限。

  在这样的重重迷雾中,燃油税方案还是探出了头。导致这一戏剧性变化的原因就是一切以大局为重。一是费改税是大势所趋;二是中国的能源危机。尤其是后者,加大了中国政府推出征收燃油税的决心。

  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原油对外依存度已高达36%,而且石油消费量的增长非常迅猛。

  有专家预计,十几年后,中国的石油对外依赖将达到50%。

  在这种背景下,不合理用油和高油耗的问题变得突出,甚至已成为国家安全的一个隐患。2003年,我国每百万元GDP消耗石油约为55吨,较1970年的125吨已大为降低,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远,约为日本的4倍、欧洲的3倍、美国的2倍。

  燃油税开征后的效应,用陈清泰的话就是“政府通过政策、法规杠杆影响消费者,通过后者的货币选票,最终影响厂商的生产营销和开发行为”。虽然有一种说法是“已被通过的燃油税政策只是在总量上将现行的养路费转化为燃油税,总量上并未增加社会成本”,但它增加了几类人的消费成本:一是在市区里开车、交路桥费较少的人,二是跑长途运输的人,如出租车运营者、农村长途运输运营者;三是习惯冬季取暖的北方居民;四是将燃油作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

  另外一种说法是,征收燃油附加税后,社会总成本也会相应增加,但对于降低中国能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大有好处。

  改良方案

  几年的争论后,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燃油税开征是势在必行,毕竟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操作上的细枝末节不足以影响全局。

  燃油税方案也有些细微的变化,最近讨论得更多的是“在油品销售环节设置税控机来征税”。矛盾又产生了,全国60多万家加油站要加装税控机,且不谈成本高,重要的是税控机易被人为操纵,无法保证不偷漏税。

  从生产环节征收,会产生走私。从流通环节收,又会产生偷税行为。在哪个环节收,似乎成了难题。

  刘桓认为,“可以分两步收燃油税,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各收一部分。从税种上来说,这完全行得通。燃油税既可以是特定目的税征收,应征税环节少是其特征,故可在生产环节收;作为兼有特定目的的流转税,燃油税可在生产和流通两个环节征收。” 本报记者 吴琼 上海报道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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