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武汉“新车共保”再遭质疑:是垄断还是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09:16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记者 荣先明

  在武汉,新车上保险过去一直由银行、保险、车商三家联手办理,车商主要起代理作用。但在去年6月,武汉市保险业成立一个“新车共保”中心,实行新车共保,将车商的保险代理权收回,消费者购买新车后,统一到中心办理有关汽车保险手续,曾引发一场轩然大波。最近,“新车共保”事件又起波澜。车商和车主认为,“新车共保”涉嫌回归垄断体制和利用职权强迫消费。有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武汉汽车经销商正在酝酿采取集体行动予以抵制。

  “新车共保”再起波澜

  在武汉市及各区车管所,记者看到,新车保险服务中心与车管所上牌办证服务厅设在一起。每一个来办理新车上牌的人都要先在新车共保中心选择一个保险公司办理完保险业务,在附近的银行交完钱后,得到一张“新车共保”的单据,凭这个单据才能再到车管所办牌照。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新车主,他们大多对新车上牌只能用“新车共保”单,而不能用其他保单上牌颇有怨言。车主认为,车管所这样指定保险中心,使用专用保险单据与利益分成有关。有的车主甚至质疑,车管所是政府管理机构,这样指定专用保险单的方式涉嫌利用职权强迫消费,是为保险公司垄断经营护航,说不定以前车商所得的代理费现在归车管所了。

  “新车共保”中心成立于2003年6月28日,是武汉地区经营车险业务的四大财险公司———人保湖北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武汉分公司、平安财产保险武汉分公司、天安保险武汉分公司,在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下组建的一家经营新车保险服务的机构。据了解,“中心”有一个内部约定,2003年6月1日至今年年底的首期份额划分,分别是:人保公司71.5%、平安公司12.5%、太平洋保险12.5%、天安公司3.5%。随后不断有公司加入,目前该中心共有6家保险公司,份额划分也略有调整。

  按“新车共保”中心成立时的“盟约”,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后,武汉所有财产保险机构停办新车保险承办业务,同时终止各代理人的新车保险代理授权,所有的新车保险只能由武汉市及各区车管所附近的“新车共保”中心办理。此后,各财产保险公司收回基层营业部门经营新车保险的权利,一举打破了新车保险过分依赖中间代理的局面。相关人士认为,此举旨在为各财险公司“扭亏”,是针对高额代理手续费给各家公司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带来的“致命打击”而出的招。

  责权不等惹怒车商

  “新车共保”是回归垄断还是体制创新?争的是“理”还是“利”?“新车共保”中心对消费者有利吗?

  纷争无果,中心依然照常运转,但平静只是表象。

  业内人士介绍,随着汽车价格的不断下调,行业利润在不断减少,从事汽车销售的商家们日子也过得越来越艰难,当初花费上千万元甚至数千万元投资4S店时的“豪情”一去不返。

  有车商说,汽车的产、供、销、修、管、用是一个很紧密的产业链,保险只是其中的一环。如保险公司采取垄断的方式,只把高利润的保险业务抓在自己手里,车主出了高价钱却难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修车、获取信息的优质服务,这对车主来说显然不公平。

  有关人士说,新车保险由汽车经销商代理是保险业务的拓宽,但是最后形成了恶性竞争。为了拿到8%的代理费,保险公司竞相抬高保险返利额度,最后达到了30%甚至50%。

  “保险返利”已成为车商利润的一个部分,这也是对车商劳动的一个合理回报。“新车共保”不尊重车商利益的行为,最终的结果只会损害整个汽车市场的良性发展。还有不少车商反映,汽车销售大多为专业代理,仅是建立4S店这类服务中心投资至少在2000万元以上。“新车共保”中心一脚踢开车商,却让车商提供代理车险后的一条龙服务,对车商非常不公平。

  在汽车经销商看来,他们的经营状况日益恶化甚至出现亏损,除了竞争日趋激烈外,新车保险让财险公司吃了“独食”也是原因之一。不少车商对记者大倒苦水:原来承诺的“一条龙”服务不能兑现,使其信誉扫地,损失惨重。他们担心,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会尽量压低定损额,让保养、维修业务更多地流向收费更低的非专业店。由于得不到专业保养,车辆一旦出现重大故障,最终承担责任的是汽车厂商和经销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定损后向修车方索取20%的回扣已是不成文的“行规”,新车险共保中心不仅不能对此进行规范,反而助长了一些小修车店的违规行为。

  在此背景下,车商酝酿集体抵制,似乎就不难理解了。

  中心合法性遭质疑

  简单的算一笔账:武汉市如果每年卖6万辆新车,每辆车的保险费假设为5000元,一年就是3个亿。按保监会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手续费不能超过保费收入8%的规定,在这3亿元保费的代理费就是2400万元。而武汉新车保险服务中心只有二三十人。这种投入少而产出高的事没有背景谁能做到?

  10月21日,在“武汉汽车行业协会经销商分会成立大会”上,该分会负责人明确表示,会后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一年来悬而未决的“新车共保”问题。据分会的有关人士透露,协会随时准备起诉相关管理部门的“不作为”行为。

  据了解,一份由三十多家经销商签名的《公开函》已递交湖北省民政厅、工商局、保监局,并以“新车共保”中心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不利于保险业的充分竞争、侵犯了相关行业的利益、违法开展活动为由要求予以撤销。三部门接到《公开函》后,非常重视,与武汉汽车行业协会经销商分会进行了协商,但仍未有结果。

  湖北省民政厅有关人士认为,“新车共保”中心是一个不合法的机构。首先,保险协会是一个社团组织,按社团管理规定,社团组织是不能办实体的。不管叫什么名字,只要有一分钱的利益收入,就是经济实体。此外,这个“中心”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他介绍说:“我曾到保险协会去问过,他们说没有得到好处费。但是,我问那8%的代理费哪去了,他们却没有正面回答,只说省保险协会没得一分钱。”

  据了解,目前全国成立新车共保中心的城市只有西安、成都和武汉,其他地区均保持了原有的运作方式,没有成立新车共保中心。有消息称,由于市场效果不佳和其他诸多原因,成都、西安等地已结束了“新车共保”。

(编辑:)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汽车保险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