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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贸易政策》将出台 渠道话语权争夺渐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16:13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黄少华

  “难道你真的相信,这样我们就能获得主动权吗?”对已经公布的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稿,经销商们似乎并不怎么感兴趣。他们普遍认为,只要汽车价格还是由厂家说了算,那么,空谈经销商和厂家之间的平等是没有意义的

  新车不断,降价依旧,车市的低迷却没有一点点逆转的迹象。汽车价格一直主宰着厂家和经销商。今年8月,由汽车厂家主导的“价格联盟”,意味着一直由厂家掌控价格的市场在悄悄改变;而“价格联盟”的快速瓦解,更是经销商对厂家的胜利。从此,一场渠道的较量在悄无声息中展开了。

  为了规范市场,日前,商务部公布了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规定,从2005年1月起,所有乘用车都要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没有获得厂商或者总经销商授权的公司不得从事汽车经营。同时,还规定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应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得要求经销商接受不平等的合作条件,以及强定其经销数量、进行搭售,不应随意解除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

  意见稿第一次把厂家和经销商摆在了平等的位置上。然而,类似春秋战国“诸侯乱战”的汽车市场,平等的真正实施只有通过双方的艰苦博弈。也许,这场渠道“争霸赛”只是刚刚拉开帷幕。

  渠道的博弈

  如果说没有5月份以来车市的突然“变脸”,那么,厂家与经销商应该还是“哥俩好”,“遍地黄金”的车市使双方都赚得盆满钵溢。厂房开始扩建,产能不断提高,4S店的规模越来越大……而在这时,车市的冬天来了,来得毫无预约。都说四季交替,然而,盛夏里的严寒更让人冷到心窝里。

  颤抖的,除了厂家,更有经销商。当库存的汽车不断上升时,经销商“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了责任。于是,有人断言:“4S店是厂家布下的陷阱”,动辄上千万的4S店,其价格的主导权、零部件等却完全控制在厂家手中。更要命的是,“不听话”的经销商随时会面临被“开除”的危险。

  库存的压力,使经销商甘冒被厂家“除名”的危险,私自降价。这其中,福特经销商亚之杰和奥迪经销商百得利最为突出。尽管奥迪中国宣称不会降价,然而在百得利,其销售的奥迪A8全线降价,降幅高达15万之元之多。百得利降价后,奥迪A8在北京的所有代理商全部降价,这意味着在这次厂商的较量中,经销商最终取得了胜利,这也是国内第一个由经销商给产品定价。尽管之后因私自降价被处罚的经销商,几乎每个品牌都有。然而,价格却照降不误,甚至到了后来,出现了厂家在背后指挥经销商降价的情况。

  毕竟,市场是一道迈不过的坎,跟市场过不去,就是跟自己过不去。前段时间,有关“价格到底由谁说了算?”引起了不小的争论,到如今,由谁说了算似乎并不重要了,关键是,谁能不被市场所淘汰、坚持笑到最后?

  应该说,意见稿的出台,对于我国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汽车贸易规模化水平低,管理方式、经营模式落后,汽车贸易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等问题有一定的提升作用。也有专家称,一旦明确了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平等关系,经销商就能在现实市场中摆脱目前的弱势地位,最终获益的将是普通消费者。然而,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据了解,目前我国汽车销量领域90%的经销商是没有得到厂家授权的。《汽车贸易政策》实施后,这90%的经销商将被淘汰出局。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式的“汽车大卖场”,将成为历史。这一方面有利于厂家对渠道的管理,经销商的“实际话语权”将进一步被剥夺;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会导致汽车价格的直线上涨,因为“规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激烈的竞争将一定程度上得到缓和。

  品牌经营之困

  据国家商务部世贸司副司长俞建华介绍,商务部自2003年6月起,就开始研究制定汽车贸易政策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意见稿的截止日期是11月15日,新的汽车贸易政策最迟将于年底出台。

  近两年,我国汽车市场急剧增长,一些相关政策明显不适应市场的要求。低迷的汽车市场更是让人担忧,如何规范流通渠道,已经是摆在管理者和经营者面前的“老大难”。为此,商务部引进国际通行模式——品牌销售,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尽快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

  品牌专卖模式,是指汽车厂家或销售总公司与经销商业主签定合同,授权汽车经销商在一定区域内从事指定品牌汽车的营销活动。而4S店是品牌专卖模式发展到19世纪90年代的产物。据悉,美国、欧盟大部分汽车生产企业都已采取品牌销售的模式,并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在美国就有超过2.6万家的品牌汽车经销商。目前,国内的汽车营销也趋向于以4S店为主,然而,国内经销商获得品牌专卖权的市场,却是一个极端的卖方市场。厂家要求高、可选择的对象多。动辄数千万的投资,却必须无条件听命于厂家的要求。

  “现在国内还没有一个能保护经销商利益的团体。”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相对汽车生产企业来说,经销商还处在一种弱势地位。正因为如此,所以经销商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只能通过与非品牌经销商“合作”,将汽车易手到“大卖场”,而这正是目前汽车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

  业内人士认为,《汽车贸易政策》的出台,即便其效果如何仍让人留有疑问,但作为过渡时期的一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规范市场还是起着积极作用。它预示着明年我国汽车销售市场将会出现新的局面。一旦经销商获得强势地位或者仅仅是和供应商平等了,在汽车价格方面,消费者肯定会获得更多的实惠。当然,这有个前提,那就是“经销商和供应商地位平等”。且不说单纯的供求双方如何平等是个问题,单就减少了竞争后的汽车市场如何保持运行,也许就够管理部门伤脑筋了。

  早在前年,欧盟就取消了维持上百年之久的特许专卖店,目的在于打破垄断,加强竞争。可以说,《汽车贸易政策》的规定与之刚好是背道而驰。毫无疑问,政策是为了实现平等。但问题是,政策背后,厂家和经销商如何执行?规定如何保证厂家不再将压力转嫁给经销商?毕竟,国内能与厂家抗衡的经销商还没有几个。在亚市,很多经销商满腹怨言,“如果只能销售一种品牌的汽车,那么经销商的风险很大,谁也无法确保经营单一品牌能够稳获利润。”

  这是一根无法平衡的杠杆。事实上,厂家与经销商的平等地位是无法用政策规定的。非品牌经销商是否会因为这样一个政策而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结果也还无法得知。可以肯定的是,“市场是一杆秤”,只有符合市场规律的,才具有生命力,包括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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