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交法到底订给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 17:26  北京晚报

  10月22日,北京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表决稿)在经过听证会后,以高票获得通过。虽然该法在征求意见期间曾经引起了巨大争议,然而在最终的定稿里,新交法仅就其中争论的焦点———机动车负全责的问题作了一些修改,而对于有关行人及非机动车违规的处理则没有明显改动。例如,向行驶中的机动车抛物仅罚款10元,在机动车辆中任意穿行仅罚款20元如此等。可以说,新交法处处都能够体现出对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行人与非机动车的“怀柔偏袒”以及对相对而言的“强势”也就是机动车的严厉苛求。

  尽管占交通参与者绝大多数的行人及非机动车在新交法中有了可以让他们底气十足的倚仗,但从实际的调查情况来看,他们中的很多人对新交法就算不是漠不关心,至少也是缺乏了解。一位天天骑车上班的冯先生对新交法的了解只限于从报纸上看来的消息,总结起来也精辟到只有一句话:“只要车撞了人就得赔。”出门只有走路和乘公交车两种方式的卫小姐提起新交法更是一脸茫然,“电视和报纸上倒是都听说过,但觉得跟自己没什么关系,所以没有留心去关注。”———觉得和自己的生活没多大关系是很多行人和非机动车对新交法的普遍态度,而这种态度的根源就在于他们都认为交通安全法应该是制定给机动车,为约束机动车的行为而存在的。新交法着力要保护的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却如此看待新交法,这肯定让立法者们始料未及。制定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最终目的,毫无疑问的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秩序。而交通秩序不仅与机动车及其驾驶员有关,也与行人及非机动车休戚相关。目前,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存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不够强的问题。因为行人与非机动车的数量比机动车要庞大许多,所以违章现象自然也会更加常见。如果新交法仅仅起到严格约束机动车的作用,而对占更大比例的行人与非机动车违章视若无睹,那么可以说新交法的制定出台只能是无能为力的尴尬存在。晓庆

(编辑:赵广喜)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