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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载成吃“唐僧肉” 执法部门罚款为饱私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10:10  新华网
 


这是内蒙古准格尔旗一个体卖煤点乘着夜色正为逃过检查的运煤车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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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煤管站排队交罚款的运煤车。




这是记者被煤管、路政等部门罚款及沿途过路费的收据。


  最近,记者从内蒙古向天津贩了两车煤,体验了一次当煤贩子的角色。一路下来,亲眼目睹了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把治超载车当成了吃“唐僧肉”,打着治理超载超限车辆的幌子,大肆进行罚款,中饱私囊。

  千里运煤只罚不卸 治超成了“唐僧肉”

  在这次千里贩煤的过程中,记者搭乘的两辆煤车共经过煤管、交警、路政设置的查超站20多个,其中一辆超载车被三家执法人员罚款2770元,不但一吨煤也没卸,而且只有呼和浩特市罗家营路政查超站所罚的1500元钱开了收据。由于超载车违反道路安全法规,对其罚款“理直气壮”,于是,一些执法部门便把超载车看成了“唐僧肉”,暗中给执法人员下达了罚款工作量,实际上就是罚款任务。

  记者曾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一位知情者口中得知,全县共设4个“治超”罚款点,每个点3名交警,一个月4万多元罚款工作量,不到半个月就能完成。记者还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一位交警那里获悉,他们每人每月的罚款工作量都在七至八千元。

  罚款现象严重的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喇嘛湾镇,是远近闻名的草原汽车城。一位饭店老板告诉记者,这些交警罚款的真正原因是交警队给他们定了罚款工作量,实际上就是罚款任务。他从一些来吃饭的交警口中得知,清水河县公安交警共设4个罚款点,每个点3人,1个月一轮换,每个点去年一个月4万元的工作量,今年涨到了4.5万元,但不到半个月就能完成。记者还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一位交警那里获悉,他们每人每月的罚款工作量都在七至八千元。

  由于对超载车的这笔巨额罚款对地方财政、执法部门和个人均“有利”,因此,尽管全国“治超”工作开展后,执法部门虽已不敢明确下达罚款工作量了,但对其执法人员的罚款行为在管理上仍睁一眼闭一只眼。而执法人员因担心监督部门检查,罚款手段和方式更为隐蔽。记者这次随运煤车经过京(北京)张(张家口)高速公路官厅和康庄“治超”检查站时,两处的交警明着给钱不要,而是通过“车托”出面联系付费过卡。记者事后得知,这些“车托”要拿出六成“过卡费”交给值班的交警。

  面对一些“治超”执法人员的大肆罚款,贩煤司机不得不通过超载来抵补这些罚款。一些司机对记者说:“由于现在的罚款太多,超一吨是罚,超十吨也是罚,因此大家就拼命超载,不超就不挣钱。”据他们讲,其实他们也不想超载,因为超载损车损路还不安全。但看着执法人员对超载车只罚不卸,你不超别人超,毕竟超载跑一趟能赚三、四千块,不超载却只能挣一、两千块,不超载心里不平衡。

  众部门争吃“唐僧肉”

  记者这次乘超载运煤车行驶近千公里,没有卸下一块煤。开车的司机说:“这次如果有一个‘治超’检查点卸掉超载的煤,下次就不敢再超了。如果大家都不超,心理也就平衡了。”

   如此看来,超载运输难以治理不仅仅是司机的问题,也有“治超”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以罚代卸”问题。而后者对“治超”工作的成败影响更大。据全国治超办公室调研组对内蒙古地区进行的调查发现,乱罚款、越权治超等依然是治理超载超限面临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检查了罗家营、耳字壕超限超载执法检查点以及大饭铺煤管检查站,并在现场向驾驶员了解对治超工作的建议和当前的情况。调研组发现,虽然内蒙古自治区治超办加大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禁止在超限超载执法点以外拦截和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并加强执法行为监督,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在超限超载执法检查点和卸载点装备监控设备,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控,但执法问题仍然存在。

  7月7日上午,调研组在路过109国道黄河大桥北喇嘛湾镇时,看到郊区正在路边处罚超载车辆。这里没有称重设备,也不是经批准的超限超载检查点,据一些驾驶员反映,类似情况在其他地方和执法部门也存在。

  此外,执法的主体过多。按照公安部、交通部等七部委文件规定,超载由公安部门负责,超限由交通部门负责,并尽可能实现联合执法。但调研组发现大饭铺煤管检查站也在查超载,煤炭管理部门还在抢治超这块“唐僧肉”。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全区将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统一为: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30%,或车货总重超过55吨。交通路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在治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此标准。

  然而,记者在这次跟车运煤的过程中发现,沿途煤管、交警、路政对这一标准各有各的认定。记者乘坐的欧曼卡车在准格尔旗小煤窑西石湾煤矿装了24.5吨煤,而该车的核载为19.9吨。如按自治区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指挥部认定的第一条超载标准,装到26吨时才算超载。但我们在经过大饭铺煤管检查站时,却被认定超载2.5吨而罚了款。

  随后,记者又为欧曼卡车加载17吨,使其装载煤炭总量达到41.5吨,而卡车自重为(12.3吨,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如按自治区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指挥部认定的第二条超载标准,可以说是不超载。可我们在接受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永圣域交警检查时,他二话不说就罚款。到罗家营路政检查站时,则按自治区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指挥部认定的第一条超载标准执行,共超载14吨。

  这种对治超标准的不同执行方式,不但给治超工作造成了麻烦,使运煤司机不知所措,更令他们有苦难言。记者所雇卡车的4位司机说,这家是这个标准,那家又是那个标准,弄得掩们司机不知道哪个准。如此看来,进一步完善治超标准,并使各治超部门统一执行这个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治超致富路边人

  除了执法者,一些“靠路吃路”者也吃上了治超这块“唐僧肉”。

  自去年内蒙古区及华北五省区联合治超开始后,路边煤场迅速火了起来,煤场与驾驶员联手应对卸载,给治超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据内蒙古有关部门介绍,110国道包头至兴和段约340公里路程内,竟有400家左右非法煤场。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后,驾驶员会在下一个路边煤场重新装煤;再次查处和卸载后,驾驶员还会采取同样的办法补充足够的煤炭。由于超限超载车辆被查处一次以后,24小时以内只能卸载,不得再次处罚,这些车辆就“光明正大”地连续装载卸载,最终还是以超限超载的方式将煤炭运到目的地。

  在110国道兴和段等地记者看到,由于国道并不宽阔,在进行超载超限检查时经常堵车,许多当地人就骑着自行车、摩托车拉着方便面、开水、茶叶蛋等沿着堵塞的车队叫卖,一碗冲好的方便面可以卖到15元钱。

  一位驾驶员开玩笑说:“治超虽然治穷了开车的,但致富了执法的,还顺便让公路两边的人吃上了更好的,绝对是一块人见人抢的‘唐僧肉’。”

  治超要从执法者做起

  鄂尔多斯市煤炭管理局局长郭金树为记者算了一笔帐:全市通过汽车平均每天要向外运输3万吨煤,需要2万辆车,如果每辆车每年按罚款1.2万元计算,这些车一年的罚款至少在2.4亿元以上。

  如此巨额的罚款又是怎样使用的呢?按规定,这笔巨额罚款应该上缴各级财政。为此,记者多次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和罚款的公安部门联系采访,均遭到拒绝。但记者还是从一些知情者口中了解到一些有关罚款的使用情况。据说,这笔罚款上缴财政后,又多数被返还被返还公安部门使用。而公安部门所建的办公楼、宿舍楼均与这些罚款有关,也有一部分罚款被交警提成,比例大体在10%左右。而没开票的罚款,则被执法人员私吞了。

  一位司机对记者说:“不要说交警队了,就是想当煤管站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都不是那么容易的,求对人还得花个五、六万元,最后这些钱还不都是我们司机的血汗钱?”

  目前,全国有20万执法人员上路“治超”,巨大的利益驱使使众多的执法者陷入腐败深渊。要想真正将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只有这些执法人员能够公正、严格、廉洁地执法,全国的“治超”工作才能取得成效。新华网内蒙古频道记者丁铭 万栋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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