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记者从内蒙古向天津贩了两车煤,体验了一次当煤贩子的角色。一路下来,亲眼目睹了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把治超载车当成了吃“唐僧肉”,打着治理超载超限车辆的幌子,大肆进行罚款,中饱私囊。
千里运煤只罚不卸 治超成了“唐僧肉”
在这次千里贩煤的过程中,记者搭乘的两辆煤车共经过煤管、交警、路政设置的查超站20多个,其中一辆超载车被三家执法人员罚款2770元,不但一吨煤也没卸,而且只有呼和浩特市罗家营路政查超站所罚的1500元钱开了收据。由于超载车违反道路安全法规,对其罚款“理直气壮”,于是,一些执法部门便把超载车看成了“唐僧肉”,暗中给执法人员下达了罚款工作量,实际上就是罚款任务。
记者曾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一位知情者口中得知,全县共设4个“治超”罚款点,每个点3名交警,一个月4万多元罚款工作量,不到半个月就能完成。记者还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一位交警那里获悉,他们每人每月的罚款工作量都在七至八千元。
罚款现象严重的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喇嘛湾镇,是远近闻名的草原汽车城。一位饭店老板告诉记者,这些交警罚款的真正原因是交警队给他们定了罚款工作量,实际上就是罚款任务。他从一些来吃饭的交警口中得知,清水河县公安交警共设4个罚款点,每个点3人,1个月一轮换,每个点去年一个月4万元的工作量,今年涨到了4.5万元,但不到半个月就能完成。记者还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一位交警那里获悉,他们每人每月的罚款工作量都在七至八千元。
由于对超载车的这笔巨额罚款对地方财政、执法部门和个人均“有利”,因此,尽管全国“治超”工作开展后,执法部门虽已不敢明确下达罚款工作量了,但对其执法人员的罚款行为在管理上仍睁一眼闭一只眼。而执法人员因担心监督部门检查,罚款手段和方式更为隐蔽。记者这次随运煤车经过京(北京)张(张家口)高速公路官厅和康庄“治超”检查站时,两处的交警明着给钱不要,而是通过“车托”出面联系付费过卡。记者事后得知,这些“车托”要拿出六成“过卡费”交给值班的交警。
面对一些“治超”执法人员的大肆罚款,贩煤司机不得不通过超载来抵补这些罚款。一些司机对记者说:“由于现在的罚款太多,超一吨是罚,超十吨也是罚,因此大家就拼命超载,不超就不挣钱。”据他们讲,其实他们也不想超载,因为超载损车损路还不安全。但看着执法人员对超载车只罚不卸,你不超别人超,毕竟超载跑一趟能赚三、四千块,不超载却只能挣一、两千块,不超载心里不平衡。
众部门争吃“唐僧肉”
记者这次乘超载运煤车行驶近千公里,没有卸下一块煤。开车的司机说:“这次如果有一个‘治超’检查点卸掉超载的煤,下次就不敢再超了。如果大家都不超,心理也就平衡了。”
如此看来,超载运输难以治理不仅仅是司机的问题,也有“治超”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以罚代卸”问题。而后者对“治超”工作的成败影响更大。据全国治超办公室调研组对内蒙古地区进行的调查发现,乱罚款、越权治超等依然是治理超载超限面临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检查了罗家营、耳字壕超限超载执法检查点以及大饭铺煤管检查站,并在现场向驾驶员了解对治超工作的建议和当前的情况。调研组发现,虽然内蒙古自治区治超办加大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禁止在超限超载执法点以外拦截和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并加强执法行为监督,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在超限超载执法检查点和卸载点装备监控设备,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控,但执法问题仍然存在。
7月7日上午,调研组在路过109国道黄河大桥北喇嘛湾镇时,看到郊区正在路边处罚超载车辆。这里没有称重设备,也不是经批准的超限超载检查点,据一些驾驶员反映,类似情况在其他地方和执法部门也存在。
此外,执法的主体过多。按照公安部、交通部等七部委文件规定,超载由公安部门负责,超限由交通部门负责,并尽可能实现联合执法。但调研组发现大饭铺煤管检查站也在查超载,煤炭管理部门还在抢治超这块“唐僧肉”。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全区将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统一为: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30%,或车货总重超过55吨。交通路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在治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此标准。
然而,记者在这次跟车运煤的过程中发现,沿途煤管、交警、路政对这一标准各有各的认定。记者乘坐的欧曼卡车在准格尔旗小煤窑西石湾煤矿装了24.5吨煤,而该车的核载为19.9吨。如按自治区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指挥部认定的第一条超载标准,装到26吨时才算超载。但我们在经过大饭铺煤管检查站时,却被认定超载2.5吨而罚了款。
随后,记者又为欧曼卡车加载17吨,使其装载煤炭总量达到41.5吨,而卡车自重为(12.3吨,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如按自治区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指挥部认定的第二条超载标准,可以说是不超载。可我们在接受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永圣域交警检查时,他二话不说就罚款。到罗家营路政检查站时,则按自治区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指挥部认定的第一条超载标准执行,共超载14吨。
这种对治超标准的不同执行方式,不但给治超工作造成了麻烦,使运煤司机不知所措,更令他们有苦难言。记者所雇卡车的4位司机说,这家是这个标准,那家又是那个标准,弄得掩们司机不知道哪个准。如此看来,进一步完善治超标准,并使各治超部门统一执行这个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治超致富路边人
除了执法者,一些“靠路吃路”者也吃上了治超这块“唐僧肉”。
自去年内蒙古区及华北五省区联合治超开始后,路边煤场迅速火了起来,煤场与驾驶员联手应对卸载,给治超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据内蒙古有关部门介绍,110国道包头至兴和段约340公里路程内,竟有400家左右非法煤场。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后,驾驶员会在下一个路边煤场重新装煤;再次查处和卸载后,驾驶员还会采取同样的办法补充足够的煤炭。由于超限超载车辆被查处一次以后,24小时以内只能卸载,不得再次处罚,这些车辆就“光明正大”地连续装载卸载,最终还是以超限超载的方式将煤炭运到目的地。
在110国道兴和段等地记者看到,由于国道并不宽阔,在进行超载超限检查时经常堵车,许多当地人就骑着自行车、摩托车拉着方便面、开水、茶叶蛋等沿着堵塞的车队叫卖,一碗冲好的方便面可以卖到15元钱。
一位驾驶员开玩笑说:“治超虽然治穷了开车的,但致富了执法的,还顺便让公路两边的人吃上了更好的,绝对是一块人见人抢的‘唐僧肉’。”
治超要从执法者做起
鄂尔多斯市煤炭管理局局长郭金树为记者算了一笔帐:全市通过汽车平均每天要向外运输3万吨煤,需要2万辆车,如果每辆车每年按罚款1.2万元计算,这些车一年的罚款至少在2.4亿元以上。
如此巨额的罚款又是怎样使用的呢?按规定,这笔巨额罚款应该上缴各级财政。为此,记者多次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和罚款的公安部门联系采访,均遭到拒绝。但记者还是从一些知情者口中了解到一些有关罚款的使用情况。据说,这笔罚款上缴财政后,又多数被返还被返还公安部门使用。而公安部门所建的办公楼、宿舍楼均与这些罚款有关,也有一部分罚款被交警提成,比例大体在10%左右。而没开票的罚款,则被执法人员私吞了。
一位司机对记者说:“不要说交警队了,就是想当煤管站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都不是那么容易的,求对人还得花个五、六万元,最后这些钱还不都是我们司机的血汗钱?”
目前,全国有20万执法人员上路“治超”,巨大的利益驱使使众多的执法者陷入腐败深渊。要想真正将治超工作落到实处,就必须从源头抓起;只有这些执法人员能够公正、严格、廉洁地执法,全国的“治超”工作才能取得成效。新华网内蒙古频道记者丁铭 万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