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通州讯 (记者赵琪) 北京通州养路费征稽所将从今日起至8月31日止集中清理整治拖欠、逃缴养路费的车主,对于拒不执行者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从通州养路费征稽所了解到,目前通州区一些车户由于对养路费征收政策不了解,造成车辆自行报废、卖出、转外地、丢失等情况发生后,未能及时办理养路费注销手续。通州养路费征稽所副所长张桂清说:“截至目前,没有按时来缴纳养路费的车主已经达到几千户了,对他们我们决定采取宽限政策,8月31日之前来补交养路费的车主,将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如果超过8月31日还未来办理的,我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拖欠、逃缴养路费的车主补交养路费时不仅要交齐未交的款项,还要补交滞纳金。滞纳金的收费标准是,从未交养路费的那天起,每日加收所有应交费用的1%。
张桂清介绍,通州没缴纳养路费的车主和单位存在汽车卖出或者转让,汽车报废或者丢失,在外地缴费和故意拖欠、逃缴养路费四种情况。她说:“属于以上情况的都要来养路费征稽所办理过户、报废、注销、临时转外地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