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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个性化有更大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7:5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远通讯员杨国平)今天上午,市交管局车管所继6月8日调整了12项业务工作后,决定从今天开始再次对31项有关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的手续进行了简化或调整,从总体上看车主有了更多的方便和自主权。

  车管所此次规定,在不影响安全和号牌识别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在4种情况下,可以自行变更机动车的内外装饰,不再需办理变更登记。这4种情况是: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

  据介绍,以往很多人在做了上述装饰后,因为嫌办理变更登记太麻烦,干脆就不去办理变更手续,结果每次验车前都不得不将加装的装饰先拆下来。而交管部门此次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保障了机动车所有人在自己的爱车上体现个性化。但交管部门提示说,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注意:按照本市规定,喷涂和粘贴车身广告需经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在车身上做广告;在机动车车身外喷涂、粘贴标识的,不能在车窗玻璃、前、后风挡玻璃和车前、后部喷涂,在其他部位允许喷涂和粘贴的内容为:单位名称、企业标识、电话、地址、网址。喷涂字迹应端正,字号大小不得大于车身高度的10%,字迹和标识颜色面积不得大于车身主体颜色的1/3,不得改变车身整体颜色。这样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的车身颜色就都不需要加以改变了。

  与此同时,车管所还规定,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变更前审批时不需再审查机动车。过去,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前民警要确认车辆,但通常情况下车主都是在车辆已损坏时才需要更换,把车送到车管所给群众带来很多不便,因此交管部门简化了这一手续。因为同样的原因,今后办理更换发动机的变更登记前也不再需要审批。

  此外,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不再需要留存发动机号拓印膜;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也不再审查机动车,不需要提交车辆识别代号及车架号拓印膜。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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