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远通讯员杨国平)今天上午,市交管局车管所披露,今后本市的实习司机驾车上路,车身上必须粘贴统一的“实习”标志,否则将受到处罚。
交管部门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实习标志由交管局按照公安部规定的式样免费统一印制,目前正在印制中。自9月1日起,交管局对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核发驾驶证时,将一并核发实习标志。已领取驾驶证的实习驾驶员,在10月1日前可以到车管所各分所免费领取实习标志。10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驾驶车辆的实习驾驶员,交管部门将在路面进行处罚。
此外,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驾驶人,可以到车管所各分所办理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过去年龄超过70周岁,其驾驶证就被注销了,这次公安部的新规定保留了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
今后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这比过去的三年期限更加严格,也体现了新法规严格重点车型管理的原则。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时,将全面进行交通法规、桩考、路考,而过去增驾只需参加路考。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新法规体现了严格驾驶证申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