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动辄几十万元,然而在买车前后却可能遭遇各种“陷阱”,“圆了车梦,进了烦恼坑”,这是许多消费者的共同感受。如何使汽车消费者“天天都是3·15”,如何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化,这才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消费纠纷案例猛增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宣布,随着汽车市场销售的火爆,汽车消费纠纷也迅猛增加,成为目前新的消费纠纷热点问题,2003年全国共受理汽车消费纠纷七千余件,同期增长55.86%。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是汽车质量投诉多。据统计,在去年的汽车消费纠纷中,质量问题占到57.49%。主要是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发动机故障、开关失灵、以旧翻新及车身漆面起泡脱落、车身变形、车身容易震动、空调不制冷、正常行驶途中突然熄火、上坡无力、上坡途中突然停车、水温高、油管爆裂等。
二是售后服务难保障。一些经营者以汽车无“三包”为借口,对消费者的退换要求一概拒绝或故意拖延;一些修理者在修理时使用伪劣汽车配件、偷换好的零配件,越修问题越多,越修质量越差、费用越高;一些修理厂维修人员技术差;有些修理者打着名牌汽车厂家定点维修的招牌招揽生意。
三是配件质量有隐患。一些配件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导致汽车跑偏或制动失灵,甚至使刹车片开焊、断裂,成为威胁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汽车“三包”迫在眉睫
汽车业的高速增长,给现行的法规以及管理制度带来了挑战。事实上,现今林林总总的汽车消费纠纷案例,大都是因为我国的汽车消费政策相对落后而致。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用车难正成为北京、上海、广东等汽车消费水平较高地区的主要问题,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消费过程中存在两大障碍:一是缺乏检测鉴定手段,无法分清责任归属;二是缺乏法规依据,难以处理。目前在用车消费过程中,会涉及制造、销售、车管、工商、税务、交通、保险、质量监督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都有各自的管理条例,政出多门,难免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呼唤汽车“三包”的早日出台,已是大势所趋。
据悉,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联合有关部门加紧对《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业内俗称的“三包”)的有关内容的推敲和修改,有关人士乐观地表示,该《规定》将有望年内出台。(本报记者许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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