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调高中心区停车费 限制1.0以下排量机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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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9日 10:51 南方都市报 | |
高于前往中心区往返打的费,将按区位制订不同收费级差 本报讯 (记者朱倩)春节后,深圳市将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按区位制订不同的收费级差,对交通繁忙的中心城区实行高停车费政策。深圳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心区的停车费将高于从市区前往中心区往返的打车费。 交警部门最新统计显示:2003年,深圳市新车入户11.7万余辆,平均每个工作日上牌487辆。有市民担心,随着车辆激增,交警部门是否要限制新车上牌。 昨日,市交警局局长许东平明确告诉记者,深圳市不会对新车上牌加收费用,更不会限制新车上牌,“鼓励拥有,限制使用” 将是深圳市调控机动车入户政策的新取向。他说,与一些城市透过行政手段,强制收取高额牌照费用,不但“限制拥有”,也“限制使用”的汽车消费政策相比,深圳“鼓励拥有,限制使用”的指导思想不但符合国家鼓励发展汽车产业、扩大内需的政策,也符合深圳的道路交通实际。 怎样才能限制机动车使用?许东平介绍,经济杠杆将是主要手段。据了解,去年,深圳市政府已经开始研究通过适当提高停车场收费标准,加大用车成本,来减少机动车的使用和出行。今年春节过后,该项政策将正式推出。深圳市将按区位制订不同的收费级差,对交通繁忙的中心城区实行高停车费政策。许东平透露,中心区的停车费将高于乘坐的士前往中心区往返的打车费。 此外,深圳市今年还将对各种限时、限行方案进行统筹安排,并对外地车收取交通道路占用费、对排量小于1.0升的机动车限行,从而间接控制深圳市机动车的增长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