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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不私公车不公 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应该限公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 09:41  经济参考报

  私家车太多,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意见屡见报端,舆论越来越不利于私家车。我的观点是:私车不私,姓“公”;公车不公,姓“私”;应该限制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以北京为例,先看一静一动两个基本数字:北京市交通管理局2003年8月4日宣布,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200万辆;其中私人机动车128万辆。这个“公家”不便公布公车数量是多少,但稍作加减,即可推算:公车为72万辆。从静态上看,128比72,私家车多过了公家车,确实招人烦。但是再看一个动态数字,这个比例就反了过来:据《新闻周刊》2003年10月20日第152期披露,北京市行驶车辆中,公车与私车的比例是4比1。也就是说:公车以36%的静态比例,动态占有道路资源的80%,谁应该承担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责任?

  那些被拥堵的道路是谁出钱,出了多少钱修的呢?继续以数字说话,还是以北京一地私家车费用为例:

  一、购置费,每车1万元,每年新增20万辆,总计20亿元以上。

  二、养路费,每车每年至少1100元,总计14亿元以上。

  三、车船使用税,每车200元,每年2.56亿元。

  四、路桥费,每年每车500元,6.4亿元。

  五、汽油费,每年每车最少用油6000元(全按照经济型轿车计算),76亿元。

  六、保险费、日常护理与维修等,每年每车6000元,又是一个76亿元。

  七、泊位费,就算128万私车中有60万辆私家车有固定车位不用交泊位费,那还有68万辆车,每年每车按800元算,最少也有5.5亿元。(文章截稿时,北京宣布取消这一收费,但这笔已经交的钱还在。)

  八、临时停车费,每车每天10元计算,一年3650元,总计46亿元。

  九、罚款费,每车每年被罚100元,总计被罚1.28亿元。

  九九归一,尚不计其它苛捐杂费,上述私家车费用每年上交公共财政总计247.68亿以上。按照中国高速公路的筑路成本,一公里一个亿,北京市那么多的“环”,从一环到六环,几乎要把天津、保定“环”进去了,不都是老百姓的这个税、那个费贡献出来的吗?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有北京市的官员出来说:“每年花30亿修路不够,路堵了,再让老百姓交!”那247.56亿哪里去了?怎么只剩下一个零头都不到,还要老百姓再交?这还像“公”仆说的话吗?

  不错,那128万辆私家车都姓“私”,万恶私为首。但是合起来一看,却不是“私”,而是一个大大的“公”:它要拉动多少GDP?增加多少就业岗位,创造多少社会公益?中国21世纪的支柱产业汽车行业也好,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经达到全球第二也罢,都是老百姓的真金实银垒起来的。

  与之相反,还有另一种“私”,起始姓“公”,终至姓“私”,那78万辆公车3300亿的年消耗,就是如此。78万辆公车中,至少有一半每天都在经历一次与私家车反向的运作:化“公”为“私”,以“公”谋“私”,不仅没有拉动内需,刺激社会消费,相反,是在侵占社会资源,消耗社会公益,是彻头彻尾的“私”。《环球时报》10月27日报道: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朱塞佩·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来回行程800公里,当地消费者协会立刻起诉,经意大利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这位“父母官”因此被判6个月监禁。这才是对公车私用的应有惩罚,也是分清什么是“私”,什么是“公”的正确舆论导向。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在我们这个转型社会中,传统的“公”“私”观正在发生戏剧性的变化:既有化公而为私,也有因私而利公。即便是传统观念中的万恶“私”为首,也是此“私”非彼“私”,一笔写得出两个“私”。第一种“私”:先“私”后“公”,恰如坊间俗谚:先小人后君子,此乃良性之“私”,正是市场经济之精髓,理应保护,而不是谴责。第二种“私”:先“公”后“私”,亦如百姓怨言:先君子后小人,此乃恶性之“私”,正是计划经济弊中之弊,理应限制,并最终铲除。(作 者:朱学勤)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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