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与丰田、奇瑞与通用、力帆与本田、长城与日产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让人们感觉到我们的民族汽车工业正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压力。丰田起诉吉利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最终以浙江吉利汽车集团的胜诉了结。但是这一案例也同时提醒了我们,今后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如何张扬自己的品牌特性,以至于今后不在为这类事情损害我们的品牌形象。
知识产权纠纷频发
去年此时,年产值数百亿美元的汽车巨头——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年销售额不过3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民营汽车企业——浙江吉利汽车集团告上法庭,这似乎有意暗示了2003年中国的汽车企业和民族品牌将无法逃避入世后由知识产权所招致的种种麻烦。
今年8月6日,日本丰田状告浙江吉利及其销售代理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丰田诉称:吉利的美日汽车商标抄袭丰田商标,美日汽车使用的发动机虽并非丰田8A发动机,但却在其广告语中标出“丰田动力”字样。为此,丰田向吉利索赔1407万元。对此,吉利辩称:美日商标的图形是“美”字的汉语拼音首字母“M”和中文“日”字形象化表示的结合,和丰田的“牛头”商标相比,无论是在设计理念、图形含义还是视觉效果上均无雷同,并不能构成侵权;对于发动机的广告宣传,吉利提出,美日汽车使用的虽不是原装进口丰田发动机,但却是天津丰田生产的8A发动机,因此广告中的宣传也并无不当。双方经过法庭辩论后,丰田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并提出,如果吉利停止使用“侵权商标”且不再使用“误导”消费者的宣传语,丰田将不再坚持索赔要求;但此时吉利却拒绝了这一和解的条件。11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的所有诉讼请求。
虽然丰田败给了吉利,但在法庭正式宣判之前,另外一起涉嫌汽车商标侵权的案子却在本田与力帆之间悄然展开。今年11月17日,同样是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携其旗下五羊、新大洲、嘉陵三家中国公司指控重庆力帆摩托车厂和力帆实业集团生产的摩托车上带有“HONGDA”标志,侵犯了本田的”HONDA”商标专用权,误导消费者做出选择,提出了2500余万元的索赔要求。对此,两家力帆一个没有出庭,一个则拒绝实体答辩。
另外还有经媒体报道但至今没有诉讼的通用与奇瑞、日产与长城之间的所谓知识产权纠纷。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汽车业今年只是开了头,一方是新兴的汽车工业国和潜在的消费大国,另一方是传统的汽车工业大国,双方为捍卫生存与发展、市场与利润,在今后还会以各种借口争斗下去。
知识产权纠纷的背后是商业利益的冲突
有关专家认为,在知识产权纠纷乃至诉讼的背后其实是商业利益的冲突和对市场份额的抢夺。
以丰田起诉吉利案件为例,吉利汽车和美日商标问世已经有6年之久,日本丰田选在时下起诉吉利集团是有其深层次原因的。丰田威驰系列轿车与吉利美日系列轿车采用的发动机都是天津丰田生产的丰田8A发动机,而威驰基本配置定价11万元,比美日高出一倍多,在性价比上,吉利汽车已经成为丰田威驰的一大竞争对手。
专门研究汽车行业的新华信咨询公司总裁林雷也曾发表见解认为,2003年外国公司指控国内汽车企业侵权的案件比较集中,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外国汽车公司在2003年纷纷加大了在中国的投资,外资在汽车业的影响力在上升,因此他们更加重视对品牌的宣传与保护;二是由于汽车产业的高利润吸引了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汽车业,像吉利、长城这种民营企业,既没有外国企业可以合资,也没有自己的品牌与产品,只能靠自主开发来搞汽车,而他们的技术力量又很薄弱,在起步阶段进行一些模仿也在所难免;再一个原因就是国内的一些自主品牌发展速度非常快,比如奇瑞QQ的月销量最高达8000辆,而价格又很低,这对外国合资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外国公司对国内企业进行调查与起诉,其主要目的并非是要打赢官司,而是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提升自己的产品与品牌的知名度,获得一种宣传上的效应。说到底,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而从更深层的原因来看,随着美国、日本在一些传统制造领域的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已成为他们收复在华市场的一种主要的非贸易手段。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外汇、劳动力、投资环境等贸易壁垒因素正在淡化,而技术壁垒的力量则日益突显,因此,进入中国的外资公司也开始意识到,能否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将最终取决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
中国汽车誓将自主开发进行到底
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旭昆介绍,日韩企业成长到足以冲击既有国际市场格局的时候,也曾遭遇过大量知识产权争端,日韩众多知名企业均遭遇过侵权诉讼的堵截。但在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企业注册的专利数远没有现在多,当时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也没有现在这么完善。故此,中国企业今天面临的挑战比当时的日本企业更为严峻。
我们看到,当被丰田以知识产权侵权为由告上法庭后,吉利恰到好处地把此案化作为提升企业员工自主创新意识和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契机,在诉讼进行的过程当中,吉利控股集团还特别推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色彩系列轿车、华普轿车和“美人豹”都市跑车。吉利方面表示,中国的汽车企业,特别是像吉利这样的新兴民营企业,仍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洞悉汽车行业发展的脉络,在尊重别人知识产权的同时依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充分合理地利用全球汽车最优秀的理念与技术,为将中国汽车工业推向国际化水准不断努力。
新华信咨询公司总裁林雷对吉利的做法也表示认同,他说,面对国外公司的压力,国内汽车公司也没有必要背上包袱,而是应该一如既往地坚持自主品牌的开发。因为中国汽车市场扩张太快,有一些市场空当外国合资公司还无暇顾及,这给中国的汽车企业留下了绝好的发展机会。另外,国内汽车企业在加快发展、积累一定的资金之后,不妨花钱请外国厂商帮助设计开发,而知识产权完全归自己,这样就可以避免知识产权的纠纷。
上海知识产权学院陶鑫良教授也在此提醒,当跨国公司的“专利地雷阵”和“知识产权封锁线”在华部署就绪后,当其进一步开拓中国市场受阻或者由于“中国制造”的商品走向国际市场而严重损害了其既得利益和市场份额时,知识产权的纠纷将极易发生。倘若我国企业既严重缺乏知识产权资源作为博弈工具,又缺乏相关纠纷与诉讼的应对经验时,知识产权的“战火”更将是一触即发。(作 者: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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