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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业三大“死穴”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 11:53  新华网

  新华网 济南12月18日电(记者王志 赵仁伟)新兴的汽车租赁业因投资回报快被许多人称之为“黄金产业”,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黄金产业”同时也存在骗租、租车抵债、欠租三大“死穴”。

  润华集团山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经理孙增兰告诉记者,汽车租赁公司最怕的就是骗租。一些犯罪分子通过打探别人的详细资料和伪造证件,冒充他人骗租后将车辆倒卖,租赁公司很难发现。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提供有关骗租的保险,平均每辆车的价值都在10万元以上,一旦损失一辆,整个公司都翻不过身来。

  据了解,2002年济南的汽车租赁公司就被骗租了17辆车,今年也已有10多辆车被骗。

  另一个让汽车租赁公司头疼的是租车抵债。济南正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博麟告诉记者:“有的承租人把租赁公司的车作了抵押或还了债,等我们发现了再想拿回来很难。今年9月,我们公司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就被承租人抵押到外省,我们花了4万元才拿回来,而有的时候个别省市的‘地方保护主义’更让我们束手无策。”据了解,济南其他汽车租赁公司也都或多或少碰到类似的情况,令汽车租赁公司整天提心吊胆。

  欠租也是汽车租赁公司要面对的一个难题。杨博麟说,尽管大部分承租人都能及时还车付费,但个别客户的欠租,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困难。她现在还忙着催收一个客户1万多元的欠租。

  另外,交通违章的罚款本应从客户的租车押金中扣除,但多数情况下却由租赁公司支付。济南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的郭浩分析,因为交通违章的监控信息反馈需要一定时间,等交警找上门来的时候,租车行为已经结束,这时再想找租车人就难了,只能由租赁公司缴纳罚款,公司的驾照也要受罚。(完)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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