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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治理车内空气污染不能只靠“通风”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 10:16  人民网

  李克杰

  近日有两个相关报道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了北京一车主因车内空气苯含量超标而导致其妻子身患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而死亡,车主将汽车销售商告上法庭的消息。二是《生活日报》转载新华社消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心负责人就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内空气污染可能致人死命,开新车一定要提高警惕,并特别指出在开新车的前6个月内一定要加强通风。

  笔者认为,加强车内通风固然是新车驾驶员排除车内空气污染,进行自我保护的积极手段,但从国家角度讲,治理车内空气污染却不能只靠“加强通风”,而必须制定相应的汽车车内空气污染标准,立法限制或制止汽车制造商使用高挥发高毒性材料,阻止车内空气污染超标车辆进入市场,从源头上加以治理,避免让汽车成为公众身体健康的“新杀手”。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汽车市场十分繁荣。据交通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1400多万辆,其中私家车约1000万辆。从我国汽车工业产销状况看,今年1至10月全国累计生产汽车356.10万辆,累计销售汽车347.88万辆,双双超过去年全年325.12万辆的总产量和324.81万辆的总销量。预计今年全年汽车产销将达425万辆。可谓产销两旺。

  而在人们享受生活的同时,“隐形杀手”也相伴而来。北京市有关部门对100辆轿车抽检发现,其中90%存在车内空气质量问题。车内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座椅、棚顶等处所用的胶水、纺织品、塑料配件等各种车内装饰材料挥发出来的有毒气体,包括苯、甲醛、丙酮等。有些新车出厂后,车内有毒气体浓度很高,挥发时间可持续6个月以上,这些有害物质会使人不知不觉地中毒。北京车主之妻驾新车半年即染病死亡就是其中的严重病例。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目前仍没有专门针对汽车出台的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标准,致使检测人员无法可依。不仅无法遏止污染超标车出厂进入市场,而且在出现纠纷时,也让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感到为难,给受害者依法维权带来了很多不便。从长远来看,这种失范状态对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十分不利,大量质量低劣、车内空气污染严重的汽车上市,造成汽车品质良莠不齐,将严重扰乱汽车市场的营销秩序,降低我国汽车市场的整体竞争能力。

  事实上,由于汽车产量的急剧扩大,有关职能部门完全应该将治理汽车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将车内空气污染作为汽车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来进行考核,将严重超标车阻挡在消费市场之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扭转一些企业只顾经济效益不顾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倾向,为广大汽车消费者构筑一道法律的“防火墙”。

  总之,治理车内空气污染,防止悲剧再次发生,决不能仅寄希望于驾驶员加强车内“通风”,国家职能部门应尽快制定汽车车内空气环境标准,从根本上解决汽车车内空气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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