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急于完全占领中国市场的跨国汽车巨头来说,今天还弱小的吉利、奇瑞等本土企业是阻碍他们蚕食中国市场的“绊脚石”。情急之余,知识产权成为外方汽车企业打压国产汽车企业的筹码。“醉翁之意不在酒”,跨国巨头独霸中国车市的野心昭然若揭。丰田吉利诉案以吉利全胜告终,而这仅仅只是商业竞争的一个开始。
11月24日,吉利被丰田诉知识产权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吉利控股集团胜诉。
然而,大多数舆论认为,尽管吉利初战告捷,但并不意味着此事已告一段落。在未来15天内,丰田极有可能提出上诉。一位业内人士说,即便丰田暂时放弃法律途径,跨国公司对于中国本土企业的紧逼之势也不会有稍许放松。
吉利丰田诉案已经不仅仅是两个企业间的纠纷,而关乎中国汽车业界的走势,但这场竞技,也必定以两个企业间的商业与非商业途径进行下去。
丰田输得有点惨
2002年底,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使用的美日图形商标与丰田汽车图形商标极为近似,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同时指控吉利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了“丰田”、“TOYOTA”商标,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从而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同时被推上法庭的还有吉利在北京的两家经销商。
这并不是中国民营企业第一次被海外企业以侵犯知识产权而告上法庭,但此次诉讼因涉及一直在中国市场人缘不错的丰田和风头正劲的吉利,所以备受关注。因吉利是第一家因知识产权问题走上法庭的本土整车生产企业,所以有媒体将此案称之为“入世后中国汽车界第一案”。
之前,媒体猜测不一,但大多的声音认为吉利胜算不大。舆论的惯性思维认为,在中国本土汽车制造企业中,基本无技术研发可言。已经有的先例有,国内DVD全行业乖乖向跨国企业联盟交专利费。吉利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不免要交大笔学费,似乎吉利经过生产目录的洗礼之后,又将悲壮地在迎接下一个波澜。特别是吉利有关管辖异议的上诉请求被驳回后,丰田的胜算似乎更大了。
然而,丰田的所有诉讼请求都没有获得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汽车属高价商品,消费者一般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会购买。因此,他们对不同品牌的汽车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两个商标主要部分的线条结构明显不同,消费者不会产生混淆和误认。
同时,吉利做广告时确实使用了“丰田动力,动心价格”、“搭载日本TOYOTA8A-FE四缸电喷发动机”等词句,但虚假宣传是指故意散布与实际不相符的信息。而实际上吉利使用的发动机均来自天津一汽,该厂是经丰田授权的。因此,吉利在广告中打出“丰田”及“TOYOTA”的牌子,是对发动机所具有的性能和来源进行说明。
丰田表现莫名其妙
丰田商标1990年在中国注册,吉利的商标1996年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吉利汽车和美日商标问世已经有六年之久,丰田这六年在干什么?
按理说,视专利为生命的丰田不应该反应如此迟钝,即便是按丰田所称,在发现吉利使用类似标识后,“于2000年12月就向吉利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之后又在一年之中再三照会,始终未看到对方应对姿态”(已被吉利否认),那也已经过去了四年,这并不符合几十年来一直强调“汽车第一,知识产权也是第一”的丰田的作风。
其次,丰田是将吉利公司和两家北京销售商一起告上法庭的。在开庭时,丰田方面突然撤销了对第二被告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指控。丰田撤销第二被告的目的现在仍不明确。有媒体分析,丰田把在北京的销售商列为被告,是为了避开吉利的老家宁波而在北京立案,至于撤销第二被告,很可能是由于证据不足。
最后,就在庭审当天下午,法庭审理进入到最后一个程序,由合议庭对双方进行调解时,丰田出人意料地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称只要吉利承认自己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丰田愿意放弃1400余万元的索赔。
种种举动,是否证明丰田是信心不足呢?也有意见认为,这是丰田给吉利的一个“套”,意在以貌似大度的举动让吉利自乱阵脚。但当吉利断然拒绝了调解要求后,丰田接下来的动作确让人看不懂了。除了诉讼请求后,丰田竟然在法庭上提出将丰田图形商标、“丰田”及“TOYOTA”认定为驰名商标。其目的不纯成了铁板钉钉的事实。
国家工商总局最新的《5号令》将驰名商标定义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5号令》取消了驰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这个条件。同时,根据地域原则,驰名商标需要在受保护的国家驰名,增加了要求保护的驰名商标应“在中国”范围内驰名的规定。
法院认为,判断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所使用的商标是否误导相关公众,以及该商标是否与该注册商标近似,并不以认定该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为前提。因此,丰田的涉案注册商标不需要用驰名商标来特殊保护,法院在本案中没有必要对其是否驰名作出判断和认定。
丰田的意图就是以此来获得驰名商标的认定?那么,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向中国进口轿车以后,丰田至今未获驰名商标的认定,只能说明它在中国影响力不足,或是声誉不高。
吉利巧妙的角色转换
1998年8月8日,第一辆吉利车驶下生产线。到今天,吉利旗下已有4大制造基地、3条技术来源与两个品牌系列,企业的短期与长期规划也已发布。今年以来,吉利色彩系列轿车的热卖、美人豹都市跑车以及明显走中高端路线的上海华普的上市,使人们进一步看到吉利控股集团产品自主研发与销售渠道的实力。
而丰田正在全球取得成功,相比之下,吉利表示自己仍把丰田等优秀跨国汽车企业当作自己的学习对象,因此说丰田就是把吉利当作自己的竞争对手来打压,似乎为时尚早。
在首相小泉亲自挂帅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后,日本已经把“知识产权”作为21世纪的立国之本,很多中国企业已经上了“黑名单”。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听到“知识产权”这个词就先在士气上输了一步。但对丰田而言,他们最无法料到的就是吉利方面的不合作。目前国内的绝大多数企业最害怕的就是产权纠纷,尤其是牵扯到跨国集团利益的产权纠纷。稍有不慎,仅赔款就能牺牲一个企业,所以一旦牵扯到这样的官司,保护公司最稳妥的方法也许就是“私了”。为了不让自己多年的心血付之东流,与跨国集团和解就成了必然。
吉利是中国第一家生产轿车的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不同,吉利并不以生产汽车配件和CKD车起步。在揭开汽车价格的黑箱之后,吉利迅速推进在技术研发上的工作,逐步揭开了技术研发的神话。由于实行与国际接轨的技术合作模式,与韩国、意大利、德国的专业汽车设计公司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吉利在汽车设计上已经有了造血功能。
所以,当吉利确定自主研发发动机的战略之后,丰田已经难以在法律之外再做文章。当初舆论评价说,无论官司输赢与否,吉利都将遭受重创,因为丰田将停止向其供应发动机。但因为有了技术上的铺垫,吉利先发制人先停止使用丰田发动机。虽然是被动走上法庭,但吉利在商业竞争中已经掌握了主动权。
血统论与民族宣言
“商标价值”和“品牌效应”是丰田在此次状告吉利的事件中格外强调的,丰田迟迟不愿在中国本土化也是因为这一点,“只卖汽车不卖技术”的原则一直没有变过。
这自然是一种很显韬略的发展模式,但对于入世后中国汽车业的迅速崛起,保守思想让丰田吃了很大的亏,当它提出一个10%市场份额的长期计划时,很多国外竞争对手早已经超过了这个比例。
吉利等本土企业也不容忽视,照目前速度发展,吉利取得10%的市场显然要快过丰田。同时,从2002年开始,吉利集团开始走出家族化历史,在企业规范诸方面正向着现代企业制度过渡,丰田选择此时展开诉讼,当然以为是正当其时。
所以,问题不仅仅是两个商标那么简单。就在国内企业纷纷强调其产品的纯正血统而掀起一场改名运动的时候,吉利却相继与德国吕克公司、意大利汽车项目集团、韩国大宇国际株式会社等海外公司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吉利根本没有必要去冒着丰田所谓的“侵犯知识产权”的危险去沾丰田的光,而是继续高举民族产业旗帜,哪怕这条道路比对外合资坎坷得多,哪怕吉利相比跨国企业要弱小得多。
而从市场上看,虽然吉利停止使用丰田发动机,但美日、优利欧等曾经使用8A发动机的轿车销售走势却是稳中看涨,即便在遭受非典影响的情况下,其销售业绩也超过了去年80%以上。多数消费者都是从性价比和售后服务上考虑来购买这款车的,这些相比丰田极力维护的高贵血统,更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在丰田吉利知识产权诉案落下帷幕不久,通用公司又开始对奇瑞展开调查。可以说,跨国汽车企业与本土企业的产权争执才刚刚开始,一场诉讼只是一支插曲,更多不和谐的声音还会持续。特约撰稿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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