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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车户养路费要年付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 09:29  京华时报

  12月5日起农行代收明年养路费

  本报讯(记者王茗辉、王一波)本市从昨天开始征收2004年度养路费。今年取消委托收款方式,可到农行缴款,同时摩托车车户的养路费开始年付。

  12月5日起,农行近400家营业网点正式联网征收养路费。昨天农行进入试运行,记者在农行北京分行看到,车户只需填完一张写有车号、车型以及姓名的单子,便可缴费,时间不超过5分钟。市区和郊区车户同时也可去本市24个养路费征稽所交费。

  市养路费征稽处李处长告诉记者,过去的委托收款方式无法了解欠费情况,所以变委托收费为用现金或支票缴费,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凡正常缴费或欠费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车辆,其养路费均可到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缴纳,但欠费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车辆补费或办理新车立户及车辆停驶、过户、注销等手续时,仍需到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位于海淀小西天的征稽所今年暂停征费,迁址于四季青桥西1500米路北。城东、城北、城南的收费中心不变。

  同时,今年将对摩托车车户统一按年收费。摩托车车户应于每年1月底前缴纳当年度养路费,12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缴纳2004年全年度养路费的车户可以享受免交两个月共30元的优惠。逾期缴纳者将不享受此优惠,并需自1月1日起按每天0.15元加交滞纳金。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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