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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养路费今起征缴纳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 08:37  北京晚报

  京报网讯 今起,2004年养路费开始征缴。市路政局提醒广大单位和有车一族及时缴纳养路费。

  据悉,今年征收养路费与往年最大的不同在于,从本月5日起,人们可以到遍布本市的近400家北京市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养路费。全市原有的25个养路费征稽所也从今天起开始征收明年的养路费。凡正常缴费或欠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车辆,其养路费均可到农业银行网点缴纳;但欠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车辆补缴养路费或办理新车立户、车辆停驶、过户、注销等手续时,仍需要到养路费征稽所办理。

  同时,从今天开始,所有有车单位和个人都将以现金或支票于当月内缴纳次月养路费,不再按原来的以委托收款的方式征收养路费,原欠缴养路费的委托车户仍需到原属养路费征稽所补缴欠费。

  此外,摩托车车户应于每年1月底前缴纳当年度养路费,逾期缴纳的,将不享受年费优惠,并自明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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