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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险:1000元以下车损绝对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 11:49  深圳商报

  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发布公告严令

  1000元以下车损绝对不赔

  【本报讯】 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发布公告,从9月22日起,深圳市所有车辆在理赔时将严格执行绝对免赔的规定。

  据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发布这一公告,主要是为了规范市场。据介绍,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在规范市场的过程中,发现一部分车主拥有特殊的权利。尽管按照《保险法》规定,1000元以下的车身损失是不计免赔的(即绝对免赔),但部分保险公司为了招揽客户,一些车主投保时,保险公司许诺1000元以下的车身损失,保险公司照样赔偿。这样,一部分被保险人理赔时按免赔条款执行,一部分人则不按此执行,造成了被保险人权利上的不平等。

  记者随后就此采访了一些车主。有车主认为,每年交付的车险有5000多元,一年也不会出什么大事,只会磕磕碰碰,也就几百元的费用,保险公司还绝对免赔,这不合理。大多车主认为,应该让被保险人广泛享有保险公司赔偿车主1000元以下的车身损失这一“好处”。业内人士认为,理赔时严格执行绝对免赔这一规定是严格执行保险法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市场,目前一些保险公司的“优惠”政策是打“擦边球”,完全是违法行为,应该予以坚决取缔。再说,享受保险公司的优惠条件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被保险人还是不能享受保险公司的这一优惠。因此,发布公告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是必须的。

  (作者:记者刘虹辰)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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