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12月18日向社会发布公告,提示消费者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应注意的事项
中国保监会的公告中说,新制度要求各保险公司自行制订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后公布实施。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广的选择空间。因种类增加,价格不同,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
一是应注意选择购买渠道,要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和有执业资格证书、展业证及与保险公司签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
二是应注意选择购买保险产品,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买,并充分了解机动车辆保险内容条款;
三是应注意对保险重要单证的使用和保管,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及时交纳保险费,与保险公司约定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等。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如发现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有误导或销售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等行为,可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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