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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杰罗案开庭 车主亮出三菱汽车的“幕后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 18:02  北京娱乐信报

  三年前,西安消费者刘文红开着新买的三菱帕杰罗V73越野车在回家途中不幸翻入沟内,造成车内四人重伤,为此,他将日本三菱汽车公司告上法庭。昨天,此案终于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首次认定:疲劳驾驶

  ——刘文红称,2000年8月25日,他从天津保税区花55万元,买了一辆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生产的帕杰罗V73越野车,并在当天和自己公司的副经理陈平一起轮换驾驶该辆汽车返回西安,车内还有他们各自的小孩。8月26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当汽车行驶到开洛高速公路152KM+300M处时,突然发现路的前方约30米处有一个黑色的障碍物,司机陈平立即踩刹车,但该车制动系统发生故障,致使汽车失控,翻入路边10多米深的沟内,造成车内4人严重受伤,车辆严重毁损。后经河南省高速交警支队郑州巩义大队勘查,认定事故是陈平疲劳驾驶且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所致。

  ——二次认定:无人违章

  ——事故发生后,刘文红与陈平认为交警责任认定有误。他们和日本三菱汽车公司一致委托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该车进行鉴定,结论是电脑显示该车制动系统出现故障,制动力台架实验未达国家标准。根据这份报告,河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郑州巩义大队经过重新调查,认定这起事故“不是由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

  ——专业博士当庭推论

  ——三菱的代理律师认为,实际上黑色障碍物被陈平发现时,其距离是40多米,正是因为陈平的疲劳驾驶,导致感知下降,看不出确切距离,才会发生车祸。三菱方面还请来一位香港大学机械工业专业博士,根据现场图片和交警笔录制作的事故模拟图,当庭推论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三菱的律师还认为,郑州巩义大队最后做的认定是“迫于压力做出来的”,至于在西安做的鉴定“不能说明该车液压制动系统存在问题”。

  ——维修通知证明三菱欺诈

  ——法庭上,刘文红的代理律师李万华拿出了一份2000年8月初三菱总公司给西安特约维修点传去的通知书,大意是要求维修点给帕杰罗V73消费者免费更换液压制动系统。李万华认为,三菱公司在卖给他们车的时候,就已知道其生产的这种车型的液压制动系统存在缺陷,三菱公司已构成欺诈,因此要求按照《消法》进行双倍赔偿,另外还有医疗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费,四人共要求索赔316万多元。

  ——刘文红在庭后告诉记者:“在我们起诉前,三菱公司曾愿意答应我们的赔偿,条件是我们不能对别人说三菱赔了钱,也不能向新闻单位公开此事。我们当时索赔150万元,后来他们可能不相信我们,又反悔了。”

  ——因日本三菱汽车公司不同意调解,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郭志霞)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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