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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风险管理是发展汽车消费信贷的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 15:40  新浪汽车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东城支公司总经理张爱民

  一、汽车消费信贷是有风险的

  汽车信贷消费在经济发达的国家有很长的历史,是他们通行的消费模式:在多年的经营中,他们建立了与他们国家体制和管理机制相适应的稳定的销售模式和较好的销售业绩。

  随着市场的开放、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汽车消费信贷近几年在我国也悄然兴起,并逐渐显示出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也引起了汽车行业、银行业、保险业的极大关注。

  但这种销售方式在我国应该说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物,特别是我国的国情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异,国外的销售模式是我们无法照搬照套的。因此在1997、1998年刚刚开始汽车消费信贷时,就引进了保险机制,说明当时银行和汽车生产、经销企业都看到了汽车信贷消费的风险。但是由于当时人们对这种风险的认识和研究不够,应该说无论对汽车生产、经销企业,还是对银行、保险业来说,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高昂的学费。

  二、风险是需要管理的,风险是可以化解的

  其实有风险并不可怕,世界上许多事情都是有风险的,保险公司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对于风险我们首先要认真研究它,进而管理和化解它。国外发达国家汽车消费信贷发展很好主要在于他们有一套信用管理制度,这套制度的管理其实就是一种风险的管理。这种制度一方面告诉银行哪个消费者是有信用的,是可以贷款的;一方面又督促消费者积极还贷,建立良好的个人社会信用。而在我国,这种制度观念的引入才刚刚开始,要将这套制度建立和完善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对我们汽车消费信贷来讲,目前是没有现成的、可以使用的一种风险管理机制和模式。应该说,1997、1998年第一轮的“银行+保险+汽车经销商”的合作,当时就是因为对风险的认识防范不足,方方面面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到1998年底,各保险公司、银行基本都停止了这项业务。

  我们公司在1997、1998年也看到了这项业务的潜力,当时也和一些大的汽车金融公司及汽车经销商接触洽谈这项业务,也跃跃欲试,想在这个领域开拓一块市场。但在各次的洽谈中,我们感到缺乏对风险控制和化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风险太大,没有把握。因此虽然谈了很多,但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1998年下半年和1999年初,由于各家都停止了这项业务,找我们的销售商更多更急,我们都采取了一个积极研究的态度而没有做出具体的行动。

  直到1999年上半年,亚飞不仅向我们提出了合作意向,同时拿出了如入户审查、提供担保人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我们感到这一系列有效的管理措施可以极大地控制化解风险,达到银行、保险、汽车经销商三赢的目的,也适应了市场的需求。因此,双方很快达成共识,积极协调研究出一套“银行+保险+汽车服务商”合作的汽车信贷模式。自1999年6月,在京较早地恢复了汽车信贷消费业务。经过三年不断摸索、发展、完善,直到目前,我们为亚飞1.2万辆汽车信贷业务提供了信用、保证保险。运转三年来,尚未发生一例信用、保证保险的索赔案。对风险的管理,我们主要是抓好了三点:一是通过入户审查,选择信用好的客户,这是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二是加强贷款的催收工作,培育客户良好的还贷习惯是化解风险的关键;三是及时果断地处理好可能产生风险的问题客户,是化解风险的重要保障。亚飞总裁郭基元先生高兴地说:“中国人是最有信用的。”我们还应该说,是有效的风险管理出信用。

  三、同是“银行+保险+汽车经销商”的汽车信贷模式,但运行方式相差很大

  一种是无风险管理或风险管理较差的销售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有保险参加,但缺乏对风险的研究、管理和化解,刚开始虽然运行很兴旺,但经过一阶段,很快就会显露出巨大的风险。

  第二种是以汽车经销商为主,承担风险管理职责的模式,我们称其为“亚飞模式”。这种模式在实践运行中,已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在人保公司系统也有较大的影响。但经过一段实践,我们感到是难以推广的。这种模式只适用于少数有实力、有规模、经营良好的经销商,但对于绝大多数经销商来说,是无力承担的。

  第三种是以保险公司为主,承担风险管理职责的模式。目前许多经销商无力承担此职责,保险公司为了化解风险,只能自己承担这种职责。这种模式在开始业务量小的情况下,尚可以维持,一旦形成规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无论从人力、财力、精力上都是难以承受的。

  第四种是以银行为主承担风险管理职责的模式,我感到目前也是无法长久的。上海曾经以银行为主,审查个人信贷资格,但由于只从现有的、极有限的银行资料进行评价,很难像国外那种信用管理方式来准确评价人的信用等级。因而只经历了很短的时间就停止了。我国的银行长期以来只有对企业、单位、法人的贷款经验,要面对广大的个人客户,无论从经验、人力、工作上讲都应该是不足的。

  四、建立一个专门对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中介机构,会对汽车消费信贷迅速健康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既然风险管理对成功地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至关重要,既然无论对保险、银行还是对汽车经销商来说,承担风险管理的职责都有较大的困难,因此,为推动这项业务的发展,是否可以建立专门的对汽车信贷消费风险管理的中介机构,或者说是一个个人信贷消费风险管理的中介机构。这个机构可以通过专门收取服务费用,接受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委托,对个人信用进行调查评价,并对信贷、保险合同的履行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样,必会对汽车及其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迅速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回答与会代表的提问——

  问:中国人保北京东城公司总经理张爱民先生,听了您的讲话,我们认识到保险公司在汽车信贷市场上的重要作用,但现在有很多搞汽车信贷的机构不再要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答:我认为各种模式都可以尝试。保险公司的加入是因为大家认识到汽车消费信贷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为有风险,我们才会担保风险。1997—1998年,北京各大保险公司都有较大的赔付,都赔钱了。我认为这是一个风险管理,如果有一个机构能够控制和化解这种风险,那么有没有保险公司的加入都是不重要的。即使保险公司参与了,但是运作不好也会赔钱,那么保险公司也会退出的。1997、1998年保险公司退出的原因就是赔付太大,不能继续经营了。如果风险能控制得好,也不一定需要保险公司了。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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