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州保险同业公会日前透露,自1998年广东在全国首次推出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以来,有大约30%的借款人没有按时还贷,广州车贷险平均赔付率高达135.57%,骗贷现象相当严峻。据估计,广州近年来汽车消费贷款骗贷金额至少在3亿元以上。
贷款诈骗分子惯用的伎俩是注册几个汽车贸易行,打着“卖车”的幌子骗取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广东省增城市荔城镇的几个诈骗分子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诈骗了2000多万元。
根据这几个诈骗分子交代,他们注册汽车行的主要目的不是卖车,而是为了骗取银行汽车消费贷款。除去在办理骗贷、骗保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及分给所谓购车人的利益外,这几个诈骗分子所获非法利益就达2000多万元。
据增城市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之一刘睿靖于2002年1月至2月间,通过运顺汽车行和顺港汽车行,骗取了平安保险广州分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诈骗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大都会支行的汽车消费贷款共46.4万元。
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供职的李记华律师分析了汽车骗贷事故频发的原因,他认为,车行监管不善和汽车贷款担保制度不健全是问题的关键。他说,目前广州有些车行,没钱也没车,很多时候只是起着“倒车”的中介作用。对于这些车行,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明显不够,“说开就开,说关就关了。”为了开拓“业务”,这些车行帮客户伪造有关证件,进行骗贷,有的车行还拉拢一帮人进行骗贷。另外,我国目前尚未完善汽车抵押登记和产权证制度,至今许多城市的汽车抵押登记操作仍然很不不便。而且,由于缺乏汽车产权证书,即使办理了汽车抵押登记手续,也避免不了汽车转让、重复抵押的风险。
(作者: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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