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安排
本届展览会场地安排在北京展览馆馆内及馆外场地。
报名程序
1. 各单位收到展览会通知和参展手册后,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见(表一)和展品清单见(表二),于2003年6月1日前报到中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展览会报名截止期为2003年6月1日。
2. 中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收到参展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展品审查。
3. 展品审查合格后,由中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核发参展确认书、确定场地、展台号、参展费用及付款事项,下发“参展细则”及展车进京手续。
4. 参展单位收到“参展确认书”后,按要求将有关费用汇到指定银行,并开始展品送展和展台设计、制作。
5. 报名注意事项
(1)凡以部门、企业集团、集团公司、联营公司、地方组织展团参展的单位,统一由展团组织单位进行展团内各项组织工作;不在展团内的单位直接向中汽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报名参展。
(2)凡申请非标准展台的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所需场地的几何尺寸(长×宽),以供主办单位在分配场地时参考。
(3)申请标准展台最低不小于半个展台(4.5平方米),非标准展台不小于30平方米。
(4)各单位在报送“参展申请表”时寄送展品样本或说明书。
参展费用(展期内)
1.国内馆内标准展台:
3米×3米=9平方米6000元;
3米×4米=12平方米7500元;
3米×5米=15平方米9000元;
注:
1.(1)标准展台采用国际标准展架,铝合金构架,三面展墙,中英文楣板字(半个展台提供中文楣板字),展台内铺满地毯,两支射灯,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个纸篓,一个220伏/5安培电源插座。
(2)申请标准展台面积最低不小于半个展台(4.5平方米)。
(3)每9平方米,12平方米标准展台可配备两名参展人员,15平方米可配备3名参展人员。
2.馆内馆外非标准展台(不带任何设施):馆内非标准展台每平方米500元,馆外非标准展台每平方米300元。
3.非标准展台由参展单位自行或委托设计、装修。
4.申请非标准展台面积最低不小于30平方米。
5.根据消防安全及展出效果的需要,整车展品展出面积,两辆整车之间要留有1.5米通道,前后要有2米间距。
6.馆内非标准展台每10平方米,馆外每20平方米可配备两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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