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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论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 16:53  人民网-人民日报

  争鸣:砸车就非得和“仇富”相提并论吗?

  6月30日凌晨,北京朝阳区劲松8区九辆汽车被十几个手持铁镐的人砸伤。被砸坏的汽车全部为新车或高档轿车,其中不乏本田、尼桑、帕萨特等好车。7月1日,北京方舟苑又有8辆好车被砸,本田被砸两次。7月3日,北京望京地区又有8辆车被砸(北京娱乐信报近日连续报道)……

  这几砸没把富人砸坏,却砸出“仇富”话题。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些人的“仇富”心理在作怪,因此导致恶作剧的连续发生。可是,砸车事件还正在调查中,为什么就有人如此断言,一定要扯到“仇富”上来?把如此尖锐的社会矛盾归于“仇富”心理良心何在?

  的确,近年国民的收入差距在拉大。对于收入差距现象,即使有些低收入和受教育程度低人群有相对意见,但大多国民有这种承受力。前段时间,为了解广州市民对目前社会的收入差距问题的看法和态度,广州社情民意中心做了一个专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四成受访市民认为周围人群不存在“仇富”心理,人数最多,而认为这种心理“普遍存在”和“多数存在”的比例分别为8.3%、8.9%,认为它“个别存在”的人为32.2%。可见,大多国民从心理上还是肯定高收入阶层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并能够以平衡的心态对待富裕和有钱人,也没有不良的“仇富”心态。

  面对砸车事件,一些人很敏感地联想到这是“仇富心理”,这不能怪社会民众,因为这是社会转型期的社会失范和心理失范所致。但是,是先有富人的社会行为失范和道德失范,然后才有穷人的心理失范并直接引发其行为失范。因此,民众应该从道德上去调整各自心态,道德信念是社会规范的内在支撑。怎样用道德去调整心态问题?最好能把道德信念和人生价值放到国家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现代社会结构关系中去认识,把伦理价值从直觉和良心的自在状态提升到原则和规范的自觉状态,也把单纯的个体道德提升为共同体中的社会伦理。

  退一步说,砸车只是个别人的黑暗心态而已,其目的不一定是“仇富”。况且,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仇富”现象,它还充分体现了我国经济在发展的同时,除了要加强人民的道德素质教育以外,还要重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贫富差距。当然,在砸车行为中,“仇富”心态也不能完全排除,但在未查明真相之前,不应该把这个“仇富”的“恶行”强加给社会民众。

  难道一连串的砸车事件只用一个“仇富”就能解释吗?当然不能。“仇富”论不是真相前的迷雾,要找到真正的动因,也不得不去考究一下富人们的言行举止。很多富人是因素质太差而遭人恨,比如有的人开车太横、太野,特别是不顾行人的人身安全和周围邻里的生活情况。我见个一位院士,他有一辆好车,但是我相信除非遇到变态人,不会有人去砸他的车,因为他不但算较富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富有善心、遵纪守法的好人,站在他的车前,谁下得了手?所以,简单以“仇富”来解释这些不免过于肤浅。

  财富无罪,只有非正当地攫取或者转移财富才会引起老百姓的仇视。老百姓并不仇恨正当致富,比如最近就有人提出,为什么比尔盖茨不招人恨?怎么没人砸比尔盖茨的车?这也并不无道理。老百姓恨的,相当程度上在于财富的不正当转移和攫取。我们知道,美国人不仇富,因为美国富人并不是只有钱,也有较高素质、社会责任感和爱心。“砸车事件”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富人”们应该提高素质,多行善事,做一个值得普通人爱戴的人。这样才算是适者生存!(作者信息: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团)来源:人民网(责任编辑:郭亚飞)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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