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车多太闹”还是“仇富”,都有着很深的社会背景,如果认真剖析起来,恐怕写一本书也说不清。但是,砸车这种事毕竟不能总是发生,总要想个办法避免才是。
从根本上说,当前汽车的普及速度与社会为此做出的准备相比,快了不知多少倍。人与车争夺空间、争夺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笔者住家的地下室是本楼的存车处,夜间经常有汽车停在存车处的出口,早晨上班想取车却取不出来,而且喊破嗓子也不见来人挪车。我虽没见谁砸过这种堵路的车,但心里的窝火却是外人所想象不到的。为什么屡次发生这样的事?是因为我们这里不是封闭小区,夜间没有保安负责,夜里有车回来没处停,所以停在了存车处门口。诸如此类的社会问题,根本的解决之道还在于政府重视,完善法规。
如果觉得这些还是“远水难解近渴”,那就应该先让社区组织或专职物业公司负起责任来。具体操作可由政府出面协调,制定规章,规定封闭小区的车辆安全由物业公司负责,开放式街道由社区组织负责,与车主签订管理合约,规定权利义务,大家依约办事。这样,物业与社区有了汽车安全职责,损坏了要赔偿,经济压力迫使他们不能没有责任心。而抓得紧了,砸车的必然会少,砸车人也才能抓住更多。而只有抓住了砸车人,也才能通过司法审理、媒体曝光,给有类似犯罪欲念的人以震慑。
(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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