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3-20
据北京市物价局介绍,为进一步完善北京的停车收费管理,从3月20日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停车场停放交通肇事、违章车辆,经有关执法部门指定的停车场停放按照法律法规查扣的非法运营车辆,一律按现行正常车辆停放收费标准计时收费。
据介绍,原来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停车场停放交通肇事、违章车辆,按照四环内每24小时不超过40元、四环外每24小时不超过20元收取停车费。据车主反映,停放两小时和停放一整天收费都是40元,感觉很不合理。针对这一情况,物价部门调整了收费政策。
新执行的标准是,露天停车场临时停车收费,白天四环路内小型车每小时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四环路外小型车每小时1元,大型车每小时2元;夜间收费标准一律执行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2元。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