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际视角看中国车市瓶颈:汽车如何被“召回”?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 10:59  国际金融报

  ●到2003年初,沸沸扬扬的“召回”(recall)制度讨论已经有一年多了。“召回”制度的即将实施无疑是中国汽车工业与时俱进的成熟表现

  ●这是一件有利于汽车竞争,有利于提高汽车产品质量,有利于改善汽车消费环境,直接有利于消费者的大好事

  ●希望召回制度能促进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人们消费环境的改善。本文对发达国家汽车召回的管理进行介绍,并提出作者的看法

  ●国际金融报特约作者丁一

  美国:缺陷汽车必须召回

  美国是生产和汽车销售大国,2002年共销售1700多万辆。在美国,汽车召回制度始于1966年,美国国会发布了《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其中对召回作了明确规定:汽车制造商必须对进入市场的汽车的缺陷公布召回,通知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并对所召回的车进行免费修理。美国只有一个部门NHTSA(NationalHighwayTrafficSafetyAd鄄ministration,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ODI)管理汽车召回。该法授权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负责制订机动车的安全标准,并监督汽车制造商执行有关标准。近40年,美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当完备的机动车召回制度,从消费者举报、当局主管部门立案调查、汽车生产商自检,到召回公告的发布以及免费修理等都有明确规定。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在其制订的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中,对制动、轮胎、灯光等汽车安全运行至关重要的部件以及安全气囊、安全带、儿童安全座等保护驾驶员和乘客在车辆碰撞时免受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设备都确定了标准,凡在美国销售并在美国行驶的所有车辆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此外,美国环境局还根据《大气清洁法》对机动车的排放进行监控。

  著名的《柠檬法》

  在讨论召回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柠檬车和什么是汽车的质量保证。《柠檬法》(LEMONLAW)的主要内容是:在新车出售一年的期限内发现存在有大的不安全和不能可靠地进行正常运行的缺陷,厂家、经销商或其他中间商不能在一个月之内三次或四次修理好的车,这样的车被称之为柠檬车。顾客有权向厂家、经销商或其他中间商对柠檬车进行更换或退款。各个州在《柠檬法》的制订上大同小异,主要是在修理的期限和次数上不同。读者有兴趣可查阅网站:www.autopedia.com,在这个网站上列出了50个州的不同的柠檬法法规。

  被确认为柠檬车的车VIN号码必须注册在二手车数据库(如同出了交通事故车被注册在案一样),如果这类车没有被注册的话,NHTSA就会对厂家予以罚款制裁。2002年4月通用公司被罚了11万美元就是因为通用公司没有将525辆记录在数据库中,而这批车大多数没有一点毛病。

  汽车的质量保证(warranty)法是对汽车质量的基本保证,是在执行《柠檬法》之前首先要严格执行的法规。由于买方市场的竞争激烈,各个厂家以拼比质量保证来争夺汽车市场。在北美,市场上出售的车都有两年(40000公里)的全保,五年(80000公里)的主要部件的质量保证,两年中特许经销商的三次换发动机油,和两年中24小时的AAA救援服务。2001年,韩国起亚(KIA)为了打开北美市场推出比任何厂家都要更优惠的质量保证。

  政府建立召回网站

  绝大部分召回和解决安全问题的措施都是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介入之前由制造商自觉执行的。在严格的立法约束和市场竞争的激烈情况下,厂家为了保证品牌汽车的地位严格进行质量把关,制造商通过他们自己的试验、检测、售后信息收集系统和性能质量评估系统,以发现所存在的安全问题或者与安全标准不符的零部件,由产品部门最高领导作出主动召回汽车的决定,进行免费更换零件。而由NHTSA督促厂家进行被动召回的情况很少发生。NHTSA为了鼓励汽车消费者监督和查询,特意建立了强有力的政府管理机构的汽车召回网站。汽车消费者可以按照程序提交“车缺陷”的申请,申请表可以在网上下载,在汽车技术专家分析研究后,并排除偶然因素和消费者使用不当等因素,才确定是否构成汽车召回的必要条件。2002年,美国二手车交易达4400多万辆,消费者可以查询所需要购买的二手车是不是经过汽车召回的修理了,以及交通事故的记录,品牌汽车召回的记录等等。

  汽车召回数量已超两亿

  《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执行以来,在北美市场上制造商先后召回的各种机动车数量已超过2亿多辆。在过去的近40年时间里,随着汽车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美国市场上被召回的汽车数量呈不断增加的趋势:70年代以前每年都在200万辆以下,1972年突破1000万辆,1994年以后上升到约1700万辆,到2000年达到2300多万辆。

  历史上最大一宗汽车召回是发生在2002年8月,在北美市场上已积累了300多件汽车消费者因驾驶Firestone轮胎的汽车,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福特公司联手Firestone轮胎公司紧急召回140多万辆装有Firestone公司生产的ATX,ATXII,WildernessAT轮胎。

  加拿大:重视汽车安全设备

  加拿大与美国有6000多公里的边境线。两国的管理体制互相影响极为相似。2002年加拿大共销售汽车49万辆。加拿大交通局(TransportCanada)管理海陆空、环境污染等等各个方面。汽车竞争市场都已经发展得很成熟了,汽车进入市场之前无需检查,厂家对政府关于环保和安全的要求了如指掌,完全服从。消费者有权报道车的缺陷。因为消费者也比较成熟,在报告汽车缺陷之前都已到经销商那里去过了,经销商为了保护经销商品牌利益和汽车品牌的声望早就把缺陷的报告压在萌芽之中。

  被动地进行缺陷报告,即由调查员调查,再通知生产厂家实施召回的事件极少发生。加拿大政府交通局网站(www.tc.gc.ca)是世界各国政府学习的榜样,有关消费者报告的流程一目了然,条理分明。加拿大政府对汽车安全设备比较重视,用大量的材料教育人们如何安全使用汽车,如何正确使用汽车。

  澳大利亚:提供召回申请表

  2002年澳大利亚销售汽车82万辆。澳大利亚自1986年立法规定(贸易实践条例):“在境内销售的汽车(包括进口车)和轮胎若含有涉及安全的缺陷,规定要求厂家召回产品”,交通和地方服务局负责监督厂家召回的行为。交通和地方服务局不负责汽车消费者与经销商协商有关退赔,而由各州或地区消费者事务机构负责(ConsumerAffairsorFairTradinga鄄gency)。交通和地方服务局把有关召回公布在网站上(www.recalls.gov.au),汽车消费者可以在网上下载召回报告申请表。交通和地方服务局也要求汽车消费者在递交召回报告申请表之前,要通知经销商有关汽车的问题。

  法国:鼓励厂商主动召回

  法国由“公平贸易、消费和欺诈监督总局”(Generaldi鄄rectorateofFairtrading,ConsumeraffairsetFraudcontrol)具体负责汽车生产安全标准。欧洲风险预防中心(EuropeanRiskPreventionCentre)也协调汽车召回的有关事宜。许多新闻媒体也建立网站及时报道有关召回的信息。汽车召回与其他商品召回的一样,按照法国消费法的L221-5条款执行。公平贸易、消费和欺诈监督总局负责督促检查并可能发出强制召回通知。

  公平贸易、消费和欺诈监督总局很少通过发布政令的方式来进行强制性的商品召回,而是鼓励生产厂商自行进行商品召回。只有当有问题的商品对消费者构成严重威胁,或生产厂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时,当局才会通过法律手段强制生产厂商实行召回。

  日本:三大法规监督召回

  日本是一个汽车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在世界前20位品牌汽车制造商中就有8个是日本公司。1969年,日本政府就针对汽车安全问题建立了《道路运输车辆法》、《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标准》和《机动车车型款式制定规则》等法规,严格规定了召回的程序、范围和处理方式等,并由国土交通省负责监督执行。

  《道路运输车辆法》规定了汽车制造商和进口商主动向国土交通省报告有关汽车在结构、装置或性能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标准》的情况,提出符合安全标准的必要改善措施,并应将已投放到市场的车辆收回并免费进行维修处理。

  事先避免安全隐患

  日本设立召回制度的目的是为事先避免因汽车安全隐患问题而引起的事故、故障,以及由汽车尾气、噪音等造成的公害问题。自1969年建立召回制度,日本汽车生产厂家向国土交通省汇报登记在案召回的国产汽车达到了3300万辆。

  与上述的有关网站一样,客户可以输入汽车的制造年代、制造商、车型等详细的信息,就可以进行查询“国土交通省”所设立的政府网站,公布最近10年来有关汽车召回的数据:如最近有哪些厂家在什么时间内,召回了哪年生产的哪种型号的汽车,这些被召回的汽车在哪些设备上出现了哪些问题,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等等。2002年10月1日,日本丰田公司宣布因“变速器及制动装置等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将召回已出售的6万多辆汽车。10月15日,日本五十铃汽车公司宣布因“发动机电线存在安全隐患”向日本国土交通省提出将在2000年2月3日至2001年10月30日生产的1762辆汽车召回维修。绝大多数制造商在发现问题的初期就主动将车辆召回,以避免造成品牌形象的损失和消费者起诉所带来的巨额罚款和索赔。

  应当指出许多被召回的汽车实际上并不存在行驶方面的安全隐患,召回是为了改进车的机动性能和配置,目的是让汽车的质量更好,让消费者更加满意以利于增强人们对厂商的信任度和忠诚度。

  (注:本文作者曾在北美汽车业工作多年,现任国内某著名汽车公司总经理顾问)

  ●中国和北美地区(美国和加拿大)在面积和人口数量所构成的人文地理环境的相似性告诉我们,北美的许多

  ●管理经验值得中国参考管理部门应仿效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建立一套完整的消费者报告召回的渠道和步骤,建立透明和公开的召回甄别体系和流程

  中国:召回制度仍待改善

  目前中国汽车市场是卖方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汽车生产和消费市场还不成熟。美国有8家整车厂,年产1000多万辆汽车,而中国现在却有上百家生产汽车厂商,年产300多万辆。中国政府管理部门不应该采取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即汽车进入市场前不予以检查),而应对一些不规范的生产厂家采取严格的检查措施,对安全和尾气污染进行检查和审核,绝不容许一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的拼装车进入市场。国务院应当对政府各个部门的权责进行梳理,形成对整车管理流程:一、进入市场之前进行测试汽车;二、测试通过后汽车才有资格上汽车保险和领取号牌;三、公安交通警察部门不容许没有汽车保险和号牌的车上路。这样就形成了一环扣一环的规范化管理。

  媒体要引导消费者消除所谓对汽车"三包"的概念。汽车商品对消费者的使用时间和消费者的正确操作与否十分敏感,是不可能容易地获得"包退"和"包换"的。世界上其他任何国家也没有这样的规定,消费者心中也不应有这样的理念;

  管理部门在推行召回制度之前,应当先设立质量保证法。汽车生产厂家提供给消费者的书面质量保证将有助于汽车消费环境的完善。国家管理部门建立法规来引导厂家进行维护品牌名誉,作出自觉自愿的主动报告和执行召回;

  美国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中国和北美地区(美国和加拿大)在面积和人口数量所构成的人文地理环境的相似性告诉我们,北美的许多管理经验值得中国参考。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特别是北美国家的管理经验对中国实施召回制度将获益匪浅。管理部门应仿效美国和加拿大的做法,建立一套完整的消费者报告召回的渠道和步骤,建立透明和公开的召回甄别体系和流程;

  相关监管机构应有海纳百川的开放胸怀,聘请既懂得中国文化又对国外交通管理和车辆管理熟悉的专家,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体制,避免走弯路和由于知识的欠缺而造成管理上的损失。

  相关链接

  建立和实行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是近年来日益受到关注的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它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2002年10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向社会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草案》,广泛征求各种意见和建议,以期形成最终的正式《规定》。消费者期盼了许多年,社会各界也争论了许多年的“汽车召回”制度终于有望惠及中国消费者。但是,草案中的召回与消费者的期盼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例如,汽车召回不针对个别消费者的个别问题;受国内汽车厂技术、资金实力等所限,草案只涉及“安全”、未涉及“环保缺陷”等。

(编辑:)
yes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