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茂元透露上汽与德国大众延长合作合同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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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4月29日 12:45 中国汽车报 | |||||||||
经营范围明确了开发条款国产化有了新的要求 产品出口纳入了发展目标 本报讯 记者吴迎秋报道 4月25日,上汽集团总裁胡茂元在上海向记者透露了刚刚在德国签约的上汽集团与德国大众关于延长上海大众合作项目的有关内容。胡茂元指出,新合同在7个方面与过去有明显不同。
胡茂元首先满怀喜悦地向记者回顾了江泽民主席4月12日访问德国大众,并出席上汽集团与德国大众延长合作合同签约的情景。他说,这是江主席对上海大众18年工作的肯定。 谈到与德国大众新的合同谈判,胡茂元说,谈判从去年就开始,一直到4月11日才最后结束。新的合同的主要变化是合同期延长至2030年,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6亿元人民币增加到63亿元人民币,股比仍然保持中外双方各占50%。 胡茂元着重强调,产品开发条款明确写进了经营范围。他说,虽然上海大众在过去从总体上看,合作是成功的,但在桑塔纳2000型以前,没有开发的概念。如果今天还停留在这个水平上,肯定是不行的。上海大众必须要强调开发能力达到德国大众在海外公司的水平,像西亚特、斯柯达那样。全新的开发不可能,可以搞联合开发;高端不可能,可以利用存量从中、低端做起。 对于零部件产品国产化的问题,胡茂元认为,国产化不仅对中国工业有利,对合资企业中外双方都有利,它能大大降低成本。但是,中国加入WTO后,不能再用国产化的概念了,原有的条款取消。新的条款最终明确了,在质量、服务、技术、价格同等条件下,挑选供应商优先考虑合资企业当地供应商。德国大众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新的合同还包括了提高上海大众的自制率。 新的合同还增加了支持上海大众整车、发动机、相关零部件出口的内容。胡茂元说,一天前刚结束的董事会确定了,只要有边际利润,就要支持出口。胡茂元还谈了他的设想,他说,将来联合开发的产品可先考虑向亚太地区出口。此外,有些在欧洲不生产的车型,由上海大众来生产再出口,这些内容也写进了新的合同。 胡茂元最后说,上海大众已经走过18个年头了。按照中国的传统,18岁是成人了,作为他的“父母”,上汽集团和德国大众在管理方面应该改变一下,不再有那么多的约束,可以放点权,比如开发、采购放权等。 据了解,上海大众项目是上汽集团与德国大众于1984年10月10日在北京签约的,合同期至2010年。由于上海大众这些年来发展较快,不少新的合作内容目前已经超出了原有的合同,此次延长合作合同也算是中德双方对原有合同的重新描述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