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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观念落后 中国实行“三包”和召回势在必行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3月17日 12:00 汽车周报

  我国对汽车质量性能制定了几十个国家标准,目前进行多达40项的强制检验。某一型号的汽车,只有通过国家组织的全面的检测鉴定,由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列入汽车产品公告予以发布后,才准生产、销售,这就是型式认证和公告管理制度。政府对于汽车质量的监控,不可谓不严,但是,这里的“严”,主要体现在发放“准生证”;至于汽车投放市场以后,管理措施就有些跟不上,售后服务体系比较薄弱,质量保证机制非常滞后,至今还没有实行全行业强制性的“三包”责任制,更不用说引进发达国家的汽车召回制度。

  目前,召回制度在美、日、欧发达国家普遍实行。2000年7至9月,福特、三菱等国际名车刮起一阵召回旋风,给中国消费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与我们熟知的修理、更换、退货“三包”责任制相比,汽车召回制度强调厂家的主动性,用户不需要提出请求,针对同一型号的大批车辆,而不是个别汽车,厂家往往要耗费巨资,目的是防患于未然,属预防性处理,只要车辆有可能存在某种缺陷,即应召回,讲求公开性,要求厂家发布信息,告知公众,可使众多车主受益。召回制对制造商设立了严格得有些苛刻的质量保证义务,是一种先进的、高层次的消费者保护制度,为政府加强汽车质量管理,维护行车安全和公共利益,提供了“杀手锏”。

  只有当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对汽车工业“精雕细琢”,需要把汽车用户尊为“衣食父母”,才会出现召回制度。当前,中国的汽车消费者保护工作,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我们离汽车召回的大门还很遥远。真正意义的召回,在国内厂家中还未出现。

  笔者通过办理几起涉车“热点”案件,深感汽车行业壁垒森严,消费环境恶劣不堪,私家车主委屈连天。一句话,现行法律为汽车消费者提供的保护太少太滞后。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三包”责任制尚未延伸到汽车产品,厂家只保证“修”,而不包“换”,更不包“退”。要退掉一辆有质量问题的车,比制造一辆没有毛病的车还艰难。汽车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很容易受侵犯,人们被侵权弄得有些麻木了。江西的李家年先生购买了煤炭工业部萍乡客车厂生产的中型客车,刚开几个月,这辆车就跳起了“摇摆舞”,行驶中激烈摇晃,方向发飘、不好操控,对行车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经质检部门鉴定,“不符合车辆正常使用的要求”。当地法院却认为,鉴定报告没有认定汽车为不合格产品,驳回李先生退车赔偿的请求。北京光华汽车贸易公司将出过事故的吉普车,冒充库存处理的合格品,卖给用户张志忠,经两年抗争,法院终于判决退车,但不支持双倍赔偿,也不判给误工费、交通费——谁让你在中国买车呢?

  西方发达国家为了防止汽车对人身、财产及环境造成危害,保障车主的权益,通常都制定有比较完善的汽车法规,建立了适应经济发展的质量保障机制。美国有著名的“柠檬法”,即汽车保用法,车主只要凭1年内3次修理的发票,就可以要求退款或换车。原先在美国,汽车退换的官司也不好打,于是人们对国产车敬而远之,日本汽车得以畅销,美国商业部认为这是汽车工业的重大危机,在80年代制定了汽车保用法,各州也相继出台了自己的柠檬法,将汽车质量的否决权交给车主,让汽车公司承受质量不良的损失。适用柠檬法的条件是:(1)在新车保修期或一定行程内(各州规定从19.2万公里到38.4万公里);(2)累计出现3次故障,以修理店的收据为证(有的州规定为同类故障的累计,有的州规定为所有故障的累计),或者由于故障或修理,使得该车累计停用一定的日数(从15天到45天不等)。对符合条件者,车主有权申请退款、换车,索回支付的修理费。 

  纽约州的柠檬法是1983年开始实施的,到1990年,12家汽车制造商已向车主退款高达10亿美元,这才引起汽车公司对质量的重视。汽车保用法实施不到10年,美国汽车的质量就有很大进步,可以和日本车竞争了。

  中国的汽车厂家在“政府保护”的温暖怀抱中酣睡多年,已经习惯多赚银子,少担义务。我们用世界上最高的价钱,购买性能不怎么样的汽车,享受的却是“不足为外人道”的法律保障,厂商很少为冒犯用户的举动付出足够的代价。在“三包”问题都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实行召回只能是一种奢望。去年夏天,当国外汽车召回之风愈刮愈猛的时候,有“主管官员”站出来说,召回虽好,但不适合国情。据说,几年前刚有人提出汽车召回,就被众多厂家否决,理由是成本太高。国内的汽车厂一方面赚取如此高额的垄断利润,一方面却不愿为用户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保障,形成了强烈反差!

  其实,实行汽车召回,最大的障碍不是成本,不是技术,而是机制和观念,是落后的产品质量保证制度,是排斥市场的片面政府保护。中国正加紧扩大对外开放和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在“入世”前夕,国家修改了《产品质量法》,有关部门正在酝酿“缺陷产品管理办法”,人们期待政府加大汽车质量管理力度,依法治车,质量兴国,在尽快落实“三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适时推出召回制度,使汽车工业与国际接轨,保住生存空间,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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