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车辆管理所的同志介绍,目前,北京市对外来人口所购车辆的落户的规定已经有所放宽,但还没有彻底放开。只要机动车所有人具有北京市人事局颁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暂住证无效),就可以为自己的爱车办理注册登记的各项手续了。一些外地在京人员,如从事自由职业的艺术工作者、无固定工作的人员等也须持有以上工作居住证方可办理购车手续。具体办证事宜请向人事局咨询。其他购车程序与北京市市民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程序相同,具体如下:
根据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机动车所有人在填写了《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后,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三)机动车来历证明,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提交了以上证明材料后,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审核资料,检验车辆。对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建立机动车档案,核发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这样,您的“坐骑”就拥有了北京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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