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喻)重庆的消费者要站上法庭向日本三菱株式会社说“不”!昨日,合川市金马建材公司谢春雨委托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将一纸诉状递上了法庭,成为重庆三菱帕杰罗消费者中打官司的第一人。
谢春雨把经销商重庆机电设备总公司汽车分公司、生产商日本三菱株式会社分别列为了第一、第二被告。
谢在诉状中称,1999年6月28日,他在第一被告处以45.8万元购得帕杰罗V33型吉普车一辆。2000年,因该车后刹车管设计存在安全质量缺陷,就发生过破损,并进行了一次更换。2001年2月9日,日本三菱帕杰罗V31、V33越野车的安全隐患“东窗事发”。原告到三菱重庆维修中心申报登记,同时停止使用该车,每天以250元租用他人车辆。
原告要求法院主张向被告退货,赔偿购车费45.8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6万余元。另外,原告还要求日本三菱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
代理此案的律师吴晓波认为,谢的行为,为重庆消费者作出了维权的表率。
据悉,该诉状已于昨日递交了市一中院立案庭,是否立案7日之内将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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