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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保险公估公司或有准入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5日 08:33   南方日报 字号:

部分保险公司定损低令消费者不满

 

  近日记者从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从下月起,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将联合东莞市维修行业协会对保险公估公司进行大“整风”,以后保险公估公司或有 准入门槛。

  东莞市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华文介绍,2009年在维修协会收集的车主投诉中,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定损不公现象突出,“现在 很多保险公司都将定损交由公估公司办理,而公估公司的业务员或者保险公司本身的定损员或因自身业务水平不过关,或出于自身运营成本的考虑,定损定得低,从 而引来消费者的投诉。”

  正是由于公估公司的估价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距,很容易引发消费者与维修企业和保险公司三方之间的纠纷。为此, 东莞的公估公司已经到了必须引入准入门槛的时候了。届时两个协会将与保监局、物价局等监管部门一起制定一套公估公司资质评定程序,以此来规范和净化保险定 损行业。

  实际维修价往往高于定损价

  据介绍,车险在定损时的报价与实际维修价格 往往有一定的差距,这使得车主在保险理赔时得到的赔偿有限。张华文举了个例子,“以东风本田CR-V(配置 图库 口碑 论坛)(配置 图库 口碑 论坛)的前保险杠为例,公估公司的估价通常是300元,而这 个配件在4S店的成本价就要900元,还不包括拆装的工时费,以公估公司的估价,在市场上根本无法买到原厂配件。”

  “定损报价过低”、 “定损价格达不到4S店报价标准”等成为众多车主在保险理赔时遇到的共同问题。虽然很多保险公司表示只要在其签约维修店维修就不存在定损价格低于实际维修 价格的情况,但在实际理赔时,定损与实际维修报价往往存在较大差距。

  2009年12月,王先生的赛欧(配置 图库 口碑 论坛)(配置 图库 口碑 论坛)撞上了一辆宝马车。交警判定是王先 生的责任,宝马车主的损失理应全部由王先生来负责。因为买的是全保,王先生并无心理负担,然而实际操作中,王先生才知道并不是那么回事。保险公司定损确定 的宝马损失为2000元赔付价格,但当宝马车主维修时,4S店开出的报价却高达6000多元。宝马车主要求王先生自己赔付额外的4000多元。

  保险公司:指定维修点不存在差价

  定损价远低于实际维修价格的情况比比皆是。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 多家保险公司,而得到的解释是:如果到各保险公司指定或者签约的维修点就不会存在报价差异问题。

  但在实际采访中,记者却发现,保险公司 和维修店在理赔时价格差异的消失其实是另一种协议。某经销商透露,4S店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理赔指定维修店”时其实都是有协议的,就算是保险公司指定的 维修点报价,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也总是偏低的。对此,很多签约维修点只能根据保险公司的报价适当调整维修项目,把一些相对不重要的维修项目减去,来贴近保 险公司的报价。

  “维修过程中采用什么配件、工时费怎么计算等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保险理赔时的维修报价,我们在和维修店签订协议时都 有协议好的价格”。中国人保东莞分公司谭经理告诉记者,保险公司考虑到自身的理赔成本和规避骗保现象,不可能完全依照4S店的标准来定价。

  车主:应由第三方公估公司定损

  事故车辆定损价格谁说了算?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这一块占有 绝对话语权。不少受访车主表示,对于保险理赔的价格,除非是去投诉或者诉讼,不然保险公司对定损价格说一不二,车主也无可奈何。

  定损价 格怎么会出现较大差异呢?一位保险理赔员道出了其中的原委:每辆车的定损价格都要经过保险公司核赔审核,但理赔员都有一个金额权限,超过这个定损金额的案 件需要特别审批;低于这个金额的定损价格,理赔员就有决定权。而车辆受损部件到底是修复还是更换,将决定最终定损价格的高低。

  而当保险 公司的定损价格和4S店报价相去甚远时,车主就应该提高警惕保障自己的权益了。东莞维修行业协会张秘书长表示,车主如果觉得差额过大,很多影响到安全驾驶 的零配件都未能在定损报价单上得到体现时,就应该向保险公司提出质疑。对此,多家保险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车主提出的要求合理,保险公司也会适 当调整已经制定好的定损价格。

  “投保时,保险代理员往往承诺得非常好,但真正理赔时,车主就又处于弱势,换不换配件都是保险公司说了 算,保险公司不给赔也没办法,因为钱在他们手里。”有过多次理赔经历的车主王小姐表示。

  “什么条件下修,什么条件下换,其实都是保险公 司说了算,至于所谓的以达到安全行驶为标准,这个很难去判定。”在房地产公司工作的车主张先生认为,还是应该请独立第三方公估公司定损比较好,毕竟当事人 都有各自的原则,不能完全公正地解决理赔纠纷。

  东莞“保险公估机制”有待完善

  “修车方式互有争执是相当普遍的理赔纠纷,根源就是保险公司的修车标准与车主的修车意愿不统一。”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叶汝全认为,目前汽车配件更换 标准没有明文规定,车险理赔标准的弹性比较大,透明度不高,什么情况下可赔正厂件,什么情况下只修不能换缺少严密细化的条款,造成此类纠纷比较多。

  叶汝全认为,保险公司尽可能不要从经济利益最大化角度评估修车费用,而是站在汽车能完全修复、有利于车主安全行驶的立场上。“一方面能吸引更多的客户购 买该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另一方面,车主也能享受到优质全面的修车理赔服务。”

  在车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既是定损方,又是直接赔付 方。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有些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往往能低则低,没有做到公平公正。目前在东莞市场上,第三方评估机制还不太完善,虽然车主可以请“定损第 三方”保险评估公司重新估价,但是很多公估公司其实并不具备资质,或者与保险公司有一定的利益牵扯,两大协会此次联手物价局和保监局,就是要大力整顿保险 公估行业,当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能够更好地解决矛盾,更好地规范行业标准,还消费者一个透明的车险理赔。

(编辑: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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