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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协会:考虑将理赔金额纳入参考因素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 07:55   京华时报 字号:

  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费率浮动工作小组根据目前历史数据积累情况和技术能力,做出答复:对现有条件能够采纳的合理建议,将充分采纳,如考虑将理赔金额纳入费率浮动的参考因素,适当调整多次小额理赔记录车主的费率浮动系数;进一步调整费率浮动档次和幅度,力求公平合理。

  对因受现有数据和技术条件限制,近期无法实施的合理建议,将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通过积累数据,创造条件,分步采纳。比如费率浮动因素中引入交通违法记录、增加驾驶员信息等从人因素,并研究建立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机制等。

  此外,对部分车主质疑方案是变相涨价的问题,协会表示,将要求各公司严格遵守北京保监局提出的“不得变相涨价”的监管要求,保证大多数客户受益。

(编辑: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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