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裕
根据交通部发布的《营运客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以下简称《方法》)的规定,凡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油消耗量,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和《营运货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按照原定的时间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2010年3月1日起,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应当将燃料消耗量作为必要指标,对照《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核查。
那么,《方法》是否有效树立起客货运市场的油耗标杆?在既定时间过去了4个月以后,各地具体执行情况又是如何?
大部分省份开始实施
从2009年底开始,各省开始陆续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云南是较早实施的省份,2009年11月1日,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营运客货车辆油耗不达标将不得入市。随后,河北、山东、安徽、四川、贵州等多个省份也开始实施。从公开消息来看,全国众多省、市已经开始执行该标准。
“四川从7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该《方法》,这是交通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措施。”四川省运输管理局车管处罗处长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根据交通部的要求,从3月1日应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考虑到四川省的特殊情况,我们在3月1日~7月1日这段期间以宣传、动员为主要内容,向省内广大的车主以及生产企业进行宣传,为工作有效开展做铺垫。但截至目前尚看不出效果,一方面,刚开始实施;另一方面,数据也未进行统计。但是总体上还是可以看出,因前期宣传动员工作比较到位,所以用户反应并不大。”
贵州省运输管理局车管处曾科长也表示:“从7月1日开始实施该《方法》,并对此拟定实施细则,统一在7月14日进行全面贯彻。”据悉,贵州省与四川省状况基本相似,在3月1日开始进行全面的宣传,7月14日召开了最后一次动员大会。
有利于规范货运市场
在采访中,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成为达标车型需要通过交通部的检测,才得以进入目录,然后各地运管局再依此目录进行统一的规范。如果车主购买符合目录内的车辆,运管局就会发放《道路运输证》。如果不是在目录内的车型,我们不仅会把情况反馈到交通部,也会反馈给汽车制造厂商,提醒他们将车辆进行检测,尽快进入目录内。而关于《方法》中提到7月1日~2011年2月28日为过渡期车型,是指2010年3月1日之前上公告的车型,交通部对于这部分车辆表示认可,也就是不用进行上交通部目录前的检测工作。但是2011年3月1日过渡期结束以后,将会以交通部达标车型目录为准。”
“为达到燃油消耗量的限值要求,生产厂家在整车匹配包括发动机、变速器等一系列相关零部件上,必须进行技术改造,达不到就无法进入货运市场。而小企业可能会因为技术力量不足,没办法上交通部的达标车型表,而被市场淘汰掉。从整个货运市场考虑,用户的经济效益会有比较明显的增长,行车过程中都是用‘油’来体现,通过降低油耗来达到节省成本支出。”这位负责人表示。
卡车企业在观望
《商用汽车新闻》记者看到,在交通部发布的两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中,除了主流客车企业,包括宇通、青年、中通、黄海、申龙和桂林大宇以外,卡车领域的主流品牌并不多见,能见到身影的仅有东风、华菱和江铃等企业。
国内某知名卡车企业的相关人士表示:“重卡运输车辆的载重量和路况不一样,油耗也都不一样。而且现今主流的汽车生产厂家用的都是潍柴的发动机,所以油耗应该不会有太大区别。”
对此,交通部道路运输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部分企业仍在观望,尤其是卡车企业,建议各个厂家不要再继续保持观望的态度,理应尽早申报达标车型。
部分卡车企业已经开始转变观念,往好的方向思考。“现在很多卡车企业都在观望,我建议,各厂家在工信部已经通过的检测试验报告,交通部可以对此进行联网查调,这样不仅方便企业,也方便其开展相关工作。”某知名卡车企业的相关人士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企业已经开始准备申请《达标车型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