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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合同 骗收额外款项 两大陷阱威胁贷款购车人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2月05日 08:57  北京晨报

  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采用“拼缝”手段骗收额外款项

  晨报讯 在近期的汽车消费投诉中,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产生的纠纷较为突出。工商部门昨天表示,消费者要提防分期付款购车过程中的陷阱。

  工商部门透露,消费者需要提防的陷阱主要有两种。一是有些汽车经销商违背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钻少数消费者法律知识匮乏、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的空子,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如王某以5年期贷款方式购得一辆标价为39900元的吉利豪情轻型客车。办购车手续时,经销商告知交齐20%首付款后只需贷款32000元,并让王某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几天后,消费者接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不但贷款多了5000多元,首付款、车险等各种附加费用、贷款及管理费相加后的总额竟比标价车款多了13000元。

  二是有些既无信贷资格又无车源的汽车经销商采用“拼缝”手段,骗收消费者额外款项。如消费者矫某欲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一辆捷达车,被某汽车市场周边的“拼缝”人员争相引领,带到“A车行”。该车行并未取得银行信贷资格,又不想失去这块“即将到口的肥肉”,就将消费者带到另一家有信贷资格的“B经销商”处办理了购车分期付款手续。这样,“A车行”一分未出,只跑跑腿儿,就从矫某和“B经销商”身上净赚1000多元佣金,矫某为此多花了900元冤枉钱。

  针对上述问题,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正在积极研究新对策以规范汽车信贷行为。同时,他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贷款购车要慎重,弄清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签订好合同后再行购买。(记者郭?)

(编辑: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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