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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发布有关微车排放标准和碰撞试验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11月11日 10:43  中国汽车报

  近日,国家经贸委发布《关于微型汽车执行新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对达不到欧Ⅰ排放标准的微型车,今年5月31日后不准生产,明年不再注册登记;微型车执行正面碰撞法规的时间,延期至明年1月1日。

  《通知》说,针对一些微型汽车生产企业执行新标准面临的一些问题,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微型汽车执行新排放标准和碰撞试验法规的时间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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