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过路费案指控偷逃金额剧减
据《新快报》报道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被告时军锋的辩护律师王永杰11日透露,此案定于12月15日上午在平顶山市鲁山县法院开庭,检方指控的犯罪数额由当初的368万余元变为49.23万元。
指控金额大幅缩水
11日,河南“天价过路费案”被告时军锋的辩护律师、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的王永杰律师透露,平顶山市鲁山县法院审理案件的刘法官,当天通知他,此案定于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开庭。
王永杰说,他上周收到了鲁山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中说明,将时建锋、时军锋两兄弟的案子合并审理。
起诉书中指控的案情与之前并无变化,但是指控的犯罪数额与原审数额变化巨大,由368万余元变成了49.23万元。
据王永杰介绍,鲁山县公安局为慎重起见,曾重新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兄弟俩偷逃的过路费总额,最终金额是361.9万,比原审指控的数额少了几万元。对于鲁山检察院指控的数额变成49.23万,王永杰表示非常迷惑。
律师提管辖权异议
在法律程序上,王永杰认为不应该由鲁山县法院审理,原因是担忧一审由鲁山法院审理,二审将再次回到平顶山法院,而平顶山法院此前是以无期徒刑重判了时建锋。王永杰预测,一旦时建锋、时军锋一审在鲁山法院被判有罪,他俩几乎难有二审救济的机会,法律规定的二审上诉权利被变相剥夺。
他曾向鲁山检察院提出异议,但未被采纳。他表示将再次向鲁山法院提出异议。
此外,王永杰律师还将申请收费站站长王欢、李占峰,武警许昌支队张新田、李金良等23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
>>背景
2010年10月17日,河南平顶山市检方指控: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时建锋雇人驾驶两辆挂假军牌的货车,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同年12月,平顶山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2011年1月,媒体报道此案引发广泛关注,不少人对是否应以无期徒刑来惩罚逃费者以及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提出疑问。随后,时建锋在判决后翻供,称其弟弟时军锋与自称武警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签过合同,对方保证其车辆被查扣时派人及时排除。随后时军锋自首。16日,平顶山中院对此案启动再审,该案主审法官被撤职。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此案撤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7月初,该案由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侦结,移交至鲁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