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程行欢、陈强报道:本报连续两天报道清连高速计重收费存在“失准”的问题,对此广东省交通征费管理中心主任钟增泉坦言,目前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主管部门会根据这些情况进行调整,从而进行更有效的管理。
钟增泉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计重收费作为一个新的限制超载的调控制度,目前在广东还处于试行阶段。“这个试行包括了三方面内容:一是计重收费的方案是否合适?二是目前运营管理模式是否合理?三是对设备,比如地磅的监测”。
据悉,计重收费是高速公路公司的企业行为,广东省交通厅并不干预。也就是说,只要生产企业有生产许可证,并且产品质量经过质监检测合格后,就允许使用。清连高速41台石英晶体式“地磅”,造价比弯板式“地磅”要高,至于高多少,厂方代表吕先生说:“这是商业秘密,不方便透露。”
据了解,计重收费设备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由质监部门负责,器具检定合格后须进行铅封,有效期为6个月,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封。另一方面,由于质监部门并不受理司机复秤的要求,因此一旦任何一环出现问题,导致计重“失准”,损失均由车主来承担,可预见的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超载的车辆采用各种手段逃避超载,破坏地磅;老实的司机则为失准的地磅来埋单。
程行欢、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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