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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四川省首次实现特大交通事故“零发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0日 13:56  新浪汽车综合

  1月20日,笔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2009年,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良好,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特大交通事故首次全年“零发生”,这是近五年来最好的一年。截止2009年底,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61万起,死亡3056人,受伤2.0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5148万余元,与2008年比,分别下降5.33%、8.83%、24.46%和12.21%。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1起,死亡235人,受伤168人,比2008年分别下降23.75%、27.24%和17.24%;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11起,造成死亡70人,与前三年的平均数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下降31%,死亡人数减少41人,下降37%。2009年的万车死亡率为3.72,比2008年下降1.36个万分点,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009年,全省万名交通民警在开展的各种专项整治中加强道路防控,殚精竭虑,连续奋战;在各个节假日提前部署,全力做好旅游线路和干线公路的事故预防工作;强化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使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二十多年来首次实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全省交通事故呈现出来的特点是:

  一、交通事故的道路分布情况――根据公路等级划分,国、省、县、乡道路上事故所占比例分别为:21.09% 、27.65% 、36.01%、14.05%,死亡比例分别为:20.55%、32.05%、33.03%、13.12%,可见,交通事故及死亡更多集中在省道和县道上。

  发生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的事故所占比例分别为30%和70%,造成的死亡人数比例分别为73%和27%。其中,三级以下公路占32%,死亡占36%;一、二级公路占25%,死亡占29%;一般城市道路占25%,死亡占16%;高速公路占4%,死亡占9%城市快速路占6%,死亡占6%。

  二、交通事故的时间分布情况――从每月看,死亡事故最多的是11、12月,占全年死亡事故总数的四分之一;8月和9月最少,占全年死亡事故总数的13.44%。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发生最多的是6月和2月,分别发生9起和8起,共死亡66人。从每周看,星期二、三、四的事故发案率较高,事故次数和死亡分别占46%和43%;星期六的事故发案率较少,事故次数和死亡分别占11%和1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高发在星期五,共发生13起,高于周平均数。从每天看,最高的事故时间段是,上午10-12时占12.46%,下午14-16时占12.73%,这4个小时事故超过全天事故的四分之一;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时间段是18-19时(占6.77%)、20-21时(占6.2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最多的时段是15-16时,共6起,比每天平均数高出1倍多。

  三、交通事故成因构成――造成事故的原因中,机动车驾驶人占绝大多数,由于机动车违法造成事故次数和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9%和86%。其中主要的几项违法行为依次为:未按规定让行占16%、超速行驶占15%、违法会车占7%、操作不当占6%。

  在这些事故原因中,超速行驶共导致541人死亡,占总死亡的18%,仍然是导致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违法行为。1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事故的比例较高,其事故次数和造成的死亡占总数的16%;其次为2年、3年驾龄的驾驶人,占事故总数的10%左右。另外,无证驾驶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6%,造成死亡占18%。

  事故死伤人员构成看:汽车驾驶人死亡304人,受伤238人;摩托车驾驶人死亡683人,受伤6546人;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死亡274人,受伤1739人;行人死亡908人,受伤4534人;汽车乘客死亡448人,受伤3747人;摩托车乘车人死亡224人,受伤2637人。死亡人数男、女死伤人数之比为2.68:1。

  另外,私用车辆发生事故所占比例最高,事故占总数的66% ,造成死亡占54%;其次为货运车辆,事故占总数的17% ,造成死亡占27%;客运车辆事故占总数的8%,造成死亡占7%。

  四、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全省共发生61起,是多年来该类事故最少的一年;而且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群死群上的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主要肇事车型表现为:小型轿车20起,重中型货车15起,二轮摩托车5起,大中型客车5起,轻型货车8起。其中。属私用车辆的31起,一般货运18起,公路客运5起。随着各级各部门对客运企业监管力度的加强,正规的公路客运车辆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在逐步下降,但私家车引发的多人死伤事故较多,其中涉及二轮摩托车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达11起。

  导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最多的违法行为仍然是超速行驶,共计15起,占这类事故的四分之一;其他几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违法变更车道以及驾驶员操作不当。在货车引发的事故中大多都存在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而摩托车事故中则存在占道行驶及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

  (卢学民)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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