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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副驾开门致人昏迷 驾驶员被判共同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4日 17:5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车停路边后,副驾开门时恰逢一辆电动车经过,结果电动车碰擦到了车门边缘,骑车人摔倒在地,颅脑受创后一直昏迷不醒。交警在认定这起事故责任时表示,副驾开门时疏于观察,而驾驶员停车时也没有完全靠边,应由两人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10月9日清晨,一辆轿车行驶到晨光路附近时慢慢停下,驾驶室右侧车门刚推开,坐在车里的女子还没下车,一辆电动自行车也恰巧驶到了跟前。骑车人殷某来不及刹车,电动车就碰擦到了车门边缘。殷某顿时向右摔倒,脑袋磕到人行道的路牙上,鲜血流出。送到医院抢救后,殷某颅脑受伤一直昏迷。事故民警赶到调查目击者后得知,发生事故时,轿车门也就开了五六十厘米。目击者还证实,由于轿车没靠边停,所以电动车是从其右边经过的,行驶时速在20公里左右。轿车驾驶员姓张,当天他驾车送妻子到单位上班,其妻坐在副驾驶座位。张某接受事故民警调查时陈述,驶近公交站台时,因前面有辆公交车进站,他便驾车跟在公交车后面停下,让妻子下车。他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远处隐约有车过来,就提醒妻子注意。妻子答应着慢慢推开车门,不料门才开一小半,一辆电动车就突然从后面上来,碰到了车门。

  “你车停在什么位置?”“停在快慢车道的分道线上,横向距离路牙有3米多。”张妻也说,推开车门前让过两辆自行车先过去,听到丈夫叮嘱便回头望了一下,见后面无车过来,才慢慢开车门的。可才推开约20厘米,电动车就上来刮到车门了。事故民警调查确定的事实是,晨光路的快慢车道并无隔离护栏,路面由一条白实线分隔车道。当时,殷某骑电动车是在慢车道上行驶,而轿车则停在快慢车道之间。那么这起事故的责任该怎么认定呢?交警部门认为,殷某骑电动车是正常在慢车道上行驶,从停着的轿车右面超越过去也属正常。而轿车停下时不靠边,副驾开门时也疏于观察。由此,张某与其妻子被认定共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殷某亲属已将对方告上法院。

  (郭智和 邹正俊 一鹏)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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