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忠实的专车用户,淼叔这几天连续看到了三条新闻。第一条是北京市交委约谈滴滴,说租赁车当专车违法;第二条是首汽租赁要推出专车服务;第三条是交通运输部开了个闭门会,讨论出租车改革思路,会上提出要把专车纳入出租车范围(简称网租车)。
看到第一篇新闻时淼叔觉得北京交委跟上海交委一样蠢,因为他们不久前还说过租赁车进入专车市场不违法;看到第二第三篇新闻时明白了,北京的优势毕竟在于讲政治,这时候对专车发难一点不蠢,阴险得很。我们一起来看看。
玩条文,交委出尔反尔阴滴滴
首先我们要明确,从媒体公开报道看,6月2日北京交委约谈滴滴,声称滴滴专车“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行为很明显的是在玩弄辞句,为部门利益张目。因为无论是交委当时引用的条文,还是此前全国各地对专车打击是引用的各类文件,最高级别都只到国务院规定,一部法律都没有。但政府部门对这些文字把戏当然玩儿得比平头老百姓熟练,顺口一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把一个可能仅仅“违规”的事,上升到了违法。
何况,即使以规章条文来看,北京交委的这次约谈也未必站得住脚。有专业法律人士熊定中(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在他的公号“清法LAWYERS”中进行了分析,淼叔编辑引用如下(不算长,考验逻辑,建议学习):
“机智”的市交委表示,“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租赁车不允许给承租人配备驾驶员,且承租人不得转租车辆。目前,有关专车平台通过从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并配备驾驶员从事客运服务也违反了《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说这话的官员估计没问过法制办的同志,或者,法制办的同志嫌薪水低在划水。在《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中我并未看到对“配备驾驶人员”所谓“禁止”性的规定,无论是第十四条直接对汽车租赁企业义务的列举,还是第二十四条之后的罚则,都没有。更何况,根据XX专车在APP上公开的《专车用户协议》,很明确就能看出,专车平台的商业模式是“撮合用户、汽车租赁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的供需”。他们并不出租汽车,他们只是车辆和司机的搬运工。
且不说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压根就不是专车平台,而对于提供租赁服务的企业,他们服务的对象,也不是专车平台,而是实际的用户——司机从哪里来的?那是劳务派遣公司派来的。
也就是说,被北京交委拿来打击滴滴专车的《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其实根本是管不到专车的,因为专车公司所采用的“四方协议”形式(用户、租赁公司、司机所在的劳务公司和叫车软件平台),恰好规避了对汽车租赁设置的禁则。这个结构设计得像VIE一样完美。
这个例子其实说明,即使按照现有法规框架(注意,不是法律!),互联网公司提供的专车服务也并没有像各地交委号称的那样违规,更何况正如任志强所说,安徽小岗村包产到户、傻子瓜子雇佣工人、三资法允许租地给三资企业,都是违法了当时的法律乃至宪法的,时至今日,自贸区也一样违反了宪法。为什么这些行为可以作为正面典型大量宣传,而深受用户欢迎的互联网专车服务却屡遭当局非难呢?他们并没有违法,只是可能与一些部门规章抵触,众所周知,在立法基础薄弱的中国,行业规章很多时候反映的就是行业主管部门和强势企业的利益。
占地盘,国企亲儿子搞专车
其实在淼叔以前讨论专车的文章“上海为什么出不了马云,因为有交委官员那样的蠢货”里面已经详尽讨论过当局对专车打击的不合理、不合法之处了,从有互联网叫车服务开始,专车的发展道路、监管方式、法律法规适应性修改的各类讨论也已经连篇累牍地问世。为什么北京交委仍然要逆骂声而上呢?秘密就在本文开始提到的第二、第三条新闻。
在打击滴滴专车之后,紧接着就由放风说首汽租赁要做互联网约租车业务。首汽租赁是首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另外一个大股东也是北京市根正苗红的全资国企,北汽控股。北京市两家大国企的儿子要进军专车市场,交委会放一个屁么?估计他们不敢放,可能还得跑前跑后赶紧把各种绿灯打开,以示扶持。这并不是阴谋论:前不久,广州交委已经联合几家广州本土企业,推出了自己的叫车平台“如约”。据内测司机透露,这个平台上用车的价格是出租车的三倍,份子钱有5000元左右。这就是国企和政府联合进市场的结果。
据南方日报记者叶丹在其自媒体“丹声道”上透露,广州这个自建约租车平台其实也是上任市委书记拍脑袋想出来的,既想解决出行问题,也想扶持一下广州本地车企。结果该书记不久后被中纪委带走双开,这个方案在广州交委查封优步(uber)后,又借尸还魂出来。
明明广州官方扶持的互联网约租车平台已经骂声一片了,北京交委为什么还要逆流而上呢?其实政府插手市场的恶果这帮官员都懂,体制内都是人精。其中的奥妙就要看第三条新闻了。
交通运输部召开闭门会议讨论出租车行业改革,这个会议有多荒谬也不用说了,出席的全是出租车公司老板、司机和第三方专家,一个互联网公司代表都没有,可是会议的主要内容居然是讨论互联网租车该怎么管。让对专车恨之入骨的出租车行业来定管理办法,你觉得能有啥好结果?据参加会议的一个山东司机回忆,除了提到要降份子钱之外,这个改革方案大篇幅都是对互联网约租车的管理,例如要求车、司机都有营运证(这个营运证由哪个部门发不用多说了吧),互联网约车必须确定价格方案(人家公司自己愿意烧钱培养用户,配备政府专车的官员们也看不下去了),建立准入门槛和监管制度等等。
钱投票,行动起来维护自身利益
好了,下面我们可以根据这三条新闻得出结论了。交通运输部原来是支持互联网专车尝试的,但突然又搞了这个闭门会议,汇合出租车代表商量怎么管理专车,应该是受到了近期全国此起彼伏的出租车抗议及群体性事件影响(例如天津的专车出租车斗殴聚众),想要安抚一下出租车系和各地交委。这个会议召开得很突然(上述济南司机说3日下午的会2日下午才通知她),但北京交委消息更灵,抢在会议前收拾了滴滴一道,并且放出风声要让国企进入专车市场。这种行为背后的动力,就是漫天要价。
一个政策的制定出发点很多时候并考虑合理性和大多数人的利益,而是考虑对现有利益格局的最小伤害,在中国尤其如此,因为在政策指定过程中,很多时候普通用户群体根本没发言机会。如何在政策制定时获取最大利益?那就是在政策制定前先固化自己的既得利益;如前所说,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不伤害现有利益。所以只要把自己的既得利益固化下来,政策出台后,这部分利益就获得了更高一级的背书,可以放心地动用法律法规武器,打击那些胆敢影响自己利益的势力。
北京交委之所以在承认租赁车进入互联网约租车服务不违法之后,又突然出尔反尔地重拳打击,其目的就是通过扶植一个国有约租车平台、强化自己的执法合法性等手段,“漫天要价”,划分势力范围,从而在交通部即将出台的出租车改革方案中,占有更多话语权,维护更多自己的既得利益,包括对出租车行业的绝对管理权。所以说首都首都懂政治呢,上海交委在去年年底就对专车动手,毫无布局观念,仅仅因为几个人大代表吐槽,结果被骂得狗血淋头;北京交委这次出手虽然出尔反尔也一样会被痛骂,但至少划出了自己的势力范围,拥有了影响全国性法规的讨价还价资本,这盘很大的旗算下起来了。
我们普通老百姓该怎么办呢?首先,可以对北京市交委发起行政诉讼,他们打击专车的做法影响了我们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方是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只要立案,交委的行政首长就得出庭。
其次,还是像淼叔上篇文章建议的那样,快速、大量、深度地投入到对互联网专车服务的使用中去,让他们的规模快速扩张、市场影响力变得更大。这就是他们的既得利益格局,也可以拿去在全国制定中讨价还价的。交委和出租车那边明显不带用户玩儿了,就想着他们那一亩三分地;相比之下,频频补贴司机和用户的互联网公司,目前利益跟我们用户是一致的。所以尽快去下载滴滴、快的、易道、AA租车和uber吧!用起来,这就是为你自己的利益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