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8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批准了4.13亿元的关联合同。
江铃汽车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福特汽车公司和福特环球技术公司之间的《J09整车技术许可合同》,以及公司与福特汽车公司之间的《J09整车项目工程服务协议》,并授权公司执行副总裁熊春英女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合同和协议。根据上述工程服务协议,公司就J09整车项目前期工作中福特汽车公司提供的支持向其支付6,4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97亿元)的工程服务费,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另外,江铃汽车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福特汽车公司和福特环球技术公司之间的《新I42.0升GTDI(燃油经济提升型)发动机技术许可合同—应用于福特品牌整车》,《新I42.0升GTDI(燃油经济提升型)发动机技术许可合同—应用于江铃品牌整车》,以及公司与福特汽车公司之间的《有关新I42.0升GTDI(燃油经济提升型)发动机项目的工程服务协议—应用于江铃品牌整车》。根据工程服务协议,公司就应用于江铃品牌整车的新I42.0升GTDI发动机项目前期工作中福特汽车公司提供的支持向其支付26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643万元)的工程服务费。
福特汽车公司持有江铃汽车超过30%的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福特环球技术公司是福特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