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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召回立法能否维护车主利益?

http://auto.sina.com.cn   2013年01月04日 17:22   京华时报   字号:

  问卷设计:京华时报 麦田

  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对存在“瞒报”、“拒不召回”等行为的车企,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条例》同时增设了“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的罚则。

  汽车召回立法能否更好的保护车主利益?欢迎您参与由京华时报汽车周刊和新浪汽车推出的联合调查,谈谈您的看法。

 

(编辑:D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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