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取消车购税过户等业务 减轻税负
中新网12月28日点 据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征管办法可以相应的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按照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
随着汽车消费的迅猛发展,二手车交易的增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该负责人表示,“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业务,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为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新征管办法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同时,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
该负责人称,调整车辆购置税实地验车业务,减小实地验车范围,在纳税申报环节进行有选择性的实地验车,可以减少纳税人办理车辆临时牌照的麻烦,以及解决由于实地验车所带来的交通拥堵和扰民问题,从而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此外,为了持续改进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税务总局还将进一步完善车辆购置税征管制度,简化车辆购置税征管业务,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创新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推行网络办税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排队难、办税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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