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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车商消费者利益首次交锋

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10月27日 07:41   南方都市报  王娟 字号:

  王娟

  “老牛拖宝马”、“怒砸兰博基尼”以后再难出现,因为汽车“三包”要立法了。有法可依,车主维权或许可以避走极端。即将立法的汽车“三包”代表着汽车厂商与消费者的利益博弈。最终立法将以何种面貌出现,成为业内外人士非常关注的热点。

  拖延7年之后,被业内认为几乎要难产的中国汽车“三包”再度被人提起。此前一个月,业内外人士对汽车三包意见稿进行了非常激烈的讨论。不乏声音指出一个月的讨论时间太短,而这个迟来的三包意见稿并不能让人满意。

  “三包”立法能否顺利?会不会因为需要进一步修改而推迟立法时间?成为消费者较为担心的事情。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在2010年正式超过美国,从而成为全球最大汽车市场。但从汽车市场成熟度来看,中国却与美国相差甚远,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汽车始终不在“三包”政策之内。美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出台了《汽车保证使用法》,以极为严厉的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而中国市场,因质量问题难寻法律依据,从而导致车主极端维权的事件越来越常见。而汽车“三包”在中国这么难,难就难在一个利益的平衡上。因此有人说,汽车“三包”政策酝酿的十年,事实上就是汽车厂家和消费者利益博弈的十年。如果较大限度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汽车厂商势必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必定不能两头讨好。

  代表经销商利益的汽车流通协会代表发微博给国家质检总局提意见:“汽车三包规定”过分强调销售商的责任,应该进行调整。建议在划定生产与经销的责任时,明确产品质量方面的责任以生产商为主,以经销商为辅。

  “目前尚无一个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机构能够对车辆故障进行鉴定、评估”也成为草案中涉及“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要求退车的一个硬伤。“三包”规定要出台,似乎因为过于草率而显得阻力重重。

  但作为汽车三包的受益方,用户反响也尤为强烈。网友参与的一项投票调查显示:47.11%网友对“汽车三包”的出台表示支持,19 .36%的网友并不期待,11 .85%的网友对责任方如何确定表示担忧。笔者认为立法出台,总是“好有过无”,有了规定,再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定进行补充,车主在汽车消费中遭遇的种种不合理才有进一步改善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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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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