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目标落实 广东自定目标下降20%
南都讯 记者李乾韬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12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根据《方案》,到2015年,全国万元G D P能耗下降到0 .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
广东省发改委相关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目前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已经分解到各省市,广东与上海、江苏、浙江、天津等发达地区被要求下降18%,而北京、河北、辽宁、山东下降17%等。但他表示,由于工业体量大,广东节能减排任务较重,但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需求更为迫切,广东已确定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20%,比《方案》要求的18%高出两个百分点。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十二五”规划力促产业转移的大背景下,《方案》特别提出,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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