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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II摩托车下月禁止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7日 07:43   京华时报 字号:

  本报讯(记者江云花)记者昨天从工信部等相关部委获悉,从7月1日开始,我国正式实施摩托车国III标准,只有达到国III标准的摩托车才能进生产目录,现行的国II摩托车将禁止再生产。同时,从7月1日开始,乘用车等轻型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国IV标准。 

  据了解,相关部委将给摩托车企业半年时间消化现有国II标准摩托车的库存。一位知名摩托车生产企业总经理告诉记者,全国国II摩托车的库存到今年底基本就能消化掉。 

  随着摩托车进入国III标准,乘用车的排放环保要求也登上一个台阶。从下个月开始,未满足国IV排放标准的新车将无法进入工信部的新车目录,这意味着7月1日后上市的新车型必须达到国IV标准,在此之前已上市销售的国III车则仍可继续销售。

(编辑: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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