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少华)1月18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事实上,在不久前由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制定的有关2010年汽车新政中,“以旧换新”补贴金额已经由原来的3000元~6000元提高到5000元~1.8万元,补贴金额翻了3倍。短短几天时间,两度出台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有关的政策,说明政府部门对于汽车以旧换新的重视程度。
去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推出后,收效甚微。在多数人看来,“报废一辆车最高才给6000元的补贴,还不如卖废铁划算呢。”业内人士分析,即便今年将最高补贴金额提高到1.8万元,也只会对售价在万元左右的二手车产生一定影响,残值率较高的车辆还是会选择在二手车市场交易。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