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陈偲 发自上海
中国车市又传来好消息。昨日,记者获悉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明确从 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 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随着2009年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整个中国车市迅速复苏。但有专家 指出,2009年销量的提升主要是由于购置税优惠政策,而同时推出的以旧换新政策由于其补贴力度不强对于汽车销售并未产生显著的影响。去年10亿元的以旧 换新补贴只用了不足6%。相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24日,全国申请补贴老旧汽车6990辆,补贴申请金额5843万元。
同年财政部、商务部下发的通知指出,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者,不允许同时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优惠政策。为什么会选择这一时机将两政策叠加推出?
中信建投研究所汽车行业分析师陈政对记者表示,“主要原因是2009年以旧换新推出后的现实效果并不理想,由于补贴标准偏低大大制约了该项政策的进展。 一辆售价2万多元的二手车,报废的最高补贴只有6000元。在这样的差价影响下,多数消费者宁愿选择在二手车市场上处理旧车,也不会选择以旧换新。”陈政 指出,“现在将购置税减征政策与以旧换新捆绑起来更容易起效果。”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国泰君安研究所汽车行业分析师张欣的认同,他指出,“汽车以旧换新未达到预期效果,目前两政策叠加意在推动汽车以旧换新的顺利开展。”
对于这一政策对中国车市可能达到的效果,张欣指出,“两政策叠加的最终效果可能比我们的预期要小。毕竟实质性的补贴并未调整,对于许多消费者来说还是诱惑不大。”
而陈政则认为,“对原来有车,而现在则处于可换、可不换状态的消费者来说,这一政策意味着可以享受双重补贴,对于销售来说肯定是有着正面推动的效果,尤其对中小排量乘用车的推动效果会更好。但是他指出,政策还只是个辅助作用,最终的效果还是要看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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