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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中购悍马誓过审批关 专家称离岸收购不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7日 18:27  新浪汽车

  新浪汽车讯 距离6月初腾中重工与通用汽车就收购悍马品牌达成初步协议已有2个多月,腾中重工最初公告称收购悍马这项交易将在第三季度内完成,但直到现在仍未有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同意此项交易的消息。

  腾中重工相关人员向新浪汽车透露,目前腾中重工总经理杨毅正在与通用方就收购悍马的细节问题进行谈判,这当中包括收购价格和悍马运作团队问题,预计9月底完成交易。

  对于腾中收购悍马能否通过发改委和商务部的审批?该名人士持乐观态度,并称向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报备仍在有序进行当中,“腾中收购悍马无论如何都要经过报备这道坎,即使设立离岸投资公司,我们也一定要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发改委2004年颁布且至今仍在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资源开发以外的大额用汇类项目,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需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另外,中国企业以新设、并购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如中方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商务部有一个备案和审批的过程,1亿美元以下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批。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分析认为,腾中收购悍马必须走报备发改委和商务部这条路,设离岸投资公司不经报备收购悍马,从长远看将得不偿失。

  曹建海表示,商务部今年3月份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为实现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必须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报商务部核准。

  “腾中如果设立离岸投资公司,按规定也是需要得到商务部的批准,并且企业控股的境外企业的境外再投资,在完成法律手续后一个月内,也应当由企业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曹建海认为,如果腾中设离岸投资公司不完成报备这道程序,今后悍马卖到中国、在国内设厂都成问题,通用也不会与腾中达成卖悍马这笔交易。 文/王禁



  声明:新浪汽车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大道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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